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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规定人行道台阶跨度高度不宜超15厘米

2014年05月01日 11:07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盲道要绕开井盖、人行道台阶跨度高度不宜大于15厘米、报刊亭不得面向车行道、每个公交站至少设置一个废物箱……广州市《城市道路人行道设置设施规范》5月1日正式实施。

  作为广州首部关于人行道设施设置的地方性技术规范,该规范将适用于广州市城市道路新建、改建、大中修工程中的以及使用过程中新增的人行道设施的设置,对人行道上的盲道、车止石、台阶、梯道等共30项公共设施的设置和保养都做了详尽规定。

  根据《规范》,快速公交车站双侧停靠的站台宽度不应小于5米,单侧停靠的站台宽度不应小于3米,而常规公交车站站台宽度不宜小于2米,条件受限时站台宽度不得小于1.5米。

  此外,《规范》指出,盲道铺设应连续,要避开树木(穴)、电线杆、拉线等障碍物,其他设施不得占用盲道。遇到井盖时,应绕开井盖接顺盲道。

  广州市城管委市容处处长魏树新表示,由于广州市之前尚未有人行道公共设施设置方面的规范、规程可依,导致在实际的城市管理中,缺乏相关的技术标准作为指导,令广州市的人行道公共设施设置杂乱无章,极大地影响了人行道使用功能及道路外观。

  “今年内,市城管委将督促涉及的权属部门对全市人行道设施进行情况摸查,再根据摸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魏树新说。(记者周强)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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