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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试点建室内地震避难场所 管理办法5月起实施

2014年05月01日 12:51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4月29日,在临清市烟店镇堤口村,按7度抗震设计的堤口新居正在施工。记者 王茂林 摄      

  记者从山东省地震局了解到,经过几年来对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推进,全省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有1425个。《山东省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提出,开展室内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试点。

  目前聊城已经有了省内唯一一个大型室内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据介绍,聊城市体育公园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按8度设防,达到国家规定的1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标准,在震时可疏散安置避难人口6万-8万人。这里可满足受助人员30天以上的基本生活。聊城市体育公园的室外篮球场、门球场、网球场等场地也可以作为室外应急避难场所。

  “实际上,当地震发生时,不仅要有操场、广场、公园这类临时疏散场所,人们更需要包括生命保障、信息通讯等配套设施在内的标准的避难场地,也需要能缓解精神压力的避难环境,今后,我省鼓励各市建设标准的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山东省地震局专家说。

  据山东省地震局专家介绍,根据《山东省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的规定,我省将开展室内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试点。今后我省各地将依托体育馆、学校校舍等建筑,探索建设室内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新建的场馆也要争取逐步纳入室内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中来,设计建设之初即考虑承担地震应急避难功能。除了已经试点的聊城市,室内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要逐步在全省各地推开。(记者 王茂林)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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