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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下发汛期救灾要求:12小时内群众获基本救助

2014年05月05日 09:13 来源:中国甘肃网 参与互动(0)

  目前,我省已进入汛期,各地相继出现强降雨天气,部分地方发生了冰雹洪涝灾害,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影响。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救灾处获悉,该厅下发《关于做好汛期救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严格落实汛期救灾工作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建立健全四级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确保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基本救助。

  省民政厅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必须建立受灾情况分户台账,如实上报核准灾情,如无分户台账将视为虚报灾情,一经查出将在全省通报。同时要求建立健全四级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灾害发生后,各地要密切跟踪灾情发展,加强与相关涉灾部门的会商研判,及时启动预警响应,通过手机、广播、电视、电子屏幕等途径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传送到户、到人;灾害损失达到响应条件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和物资,确保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基本救助。(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张云)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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