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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各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每年2月晒清单

2014年05月05日 13:56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武汉祭出最严格污染物总量控制考核办法。昨日,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了《武汉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考核办法》,给各区政府(管委会),以及与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市直单位和重点企业,制定了具体考核办法。

  《办法》考核的主要污染物,是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后两者也是形成雾霾的主要污染物。

  按照《办法》,每年2月底前,市环保局将对上一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情况进行评价考核。考核结果报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即认定为未通过年度考核:年度4项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有一项及以上未完成;重点减排项目未按目标责任书要求落实;监测体系建设运行情况未达到相关要求。未通过年度考核的主体,应在一个月内提出限期整改措施。

  考核结果未通过的,市环保局暂停该地区、企业除民生工程、节能减排、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外的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暂停市级环境保护相关项目资金的支持,撤销市授予该地区的环境保护或环境治理方面的荣誉称号;责任单位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市监察局会同市环保局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实行通报批评、约谈、诫勉谈话等。对未通过考核且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由市监察局依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办法》还强调,对在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考核工作中瞒报、谎报、弄虚作假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记者 蔡木子)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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