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70码”事件主角胡斌再出车祸 引发网络热议
参与互动(0)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2009年5月7日,20岁的杭州青年胡斌,驾驶着三菱EVO轿车,在杭州市文二西路高速行驶,将正在过马路的行人谭卓撞死,事件引发对交通安全的诸多关注和讨论。而胡斌最后也因交通肇事罪被判3年,吊销驾照。因为事件的广泛争议和曝光,“70码”也成为了当时的热门词汇。
2011年,肇事者胡斌在减刑9个月后,刑满释放。接受了法律制裁的他,似乎已经牢记教训。
但就在5月2日深夜,“70码”事故将满五周年时,胡斌又出事了。他驾驶的白色宝马车,在杭州市龙井路发生了一起单方交通事故。
根据事故现场的照片来看,胡斌驾驶的宝马车底盘朝上,前轮飞出,车顶完全变形,不少内饰也飞了出来。但万幸的是,没有人员伤亡。
交警随后查明,胡斌就是该轿车所有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件状态均正常,事故的原因是操作不当。
杭州交警大队景区支队长陶炜:我们到现场以后,发现一个白色的轿车停在路边,损坏也不是很严重,那么从我们的现场的处理勘察,他是一个操作不当的这么一个情况。车主就是这个姓胡的男子,26岁,根据现场的证据,也没有说是他有超速,我们民警对他做了一个简单的酒精检查,也没有发现他有酒驾的嫌疑。
陶队长说,目前这起事故交警已按照简易程序处理。毕竟,胡斌这次没有违规行为,出了事故,没人受伤,已是不幸中的万幸。
看到新闻后,不少网友都在质疑,曾经交通肇事导致他人死亡的胡斌,为什么没有终身禁驾,反而能够再次考本?对此,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解释说,按照规定,胡斌的行为还够不上终身禁驾的标准。
岳屾山:从现在的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办法里面,第12条有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不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其中就有说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或者是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如果说就像胡斌的这种情况,他当时是超速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构成的是交通事故罪,他是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他的这种情形并不属于是限制或者说是不允许他再次领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所以他在满足条件之后,仍然是可以再申领驾驶的。
看来胡斌重新考驾照还是有法可依的。但还有有网友指责称,2009年,胡斌是飙车所导致的事故,应当按照《危险驾驶罪》来惩处,怎么才关了两年多就放出来了呢?岳屾山说,《危险驾驶罪》是2011年才新增的,不能适用于胡斌。
岳屾山:关于飙车,我国在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里新增一个罪名就是危险驾驶罪,指的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就构成了危险驾驶罪。超速行驶属于违法行为,但如果双方在限速的道路上追逐竞驶,就像竞赛一样的话,可能会构成危险驾驶罪,会被处以刑法。如果是有了这种行为还构成其他犯罪的话,比如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的、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或者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就按照交通肇事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定罪量刑。
虽然这次的事故胡斌没有违规,但他名下的宝马车还有三起违章记录,除了一起违法停车已经处理完毕外,剩下的两起是违反交通信号灯。按照有关规定,这两起违章除罚款外还要扣12分,如果这两起违章均是胡斌本人所致,那他将接受为期7天、每天8个学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
对于曾经拿到过杭州市卡丁车大赛冠军的胡斌来说,技术不是个多大的问题。但对于驾驶来说,最重要的其实并非技术,而是“安全意识”。希望胡斌以及和他一样喜欢追求驾驶快感的司机们,能够牢记这些事故,吸取教训,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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