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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西宁城北给公务用车上“紧箍咒”

2014年05月05日 19: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西宁5月5日电 (胡友军范生栋)5日,记者从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了解到,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该区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计算机管理系统,为全区41家行政事业单位的96辆公务用车安装了CS车务通系统,并制定印发了《城北区公务用车车辆定位系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经检查发现违反《办法》规定的,视情节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扣减考核分值、封存违规车辆,并给与党纪、政纪处分。”该区城北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王兴瑞表示。

  根据该《办法》,车辆定位系统由区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并建立公车管理档案,区纪委监察局将充分利用系统的功能,加强对全区公务车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的重点是公务车辆是否在正常工作时间和工作区域用于履行公务。”王兴瑞说,“这主要包括有无在非工作时间(包括节日期间、双休日、上下班前后)动用公车;有无驶离正常工作区域(如未向区纪委报备,驶离市区范围或驶离正常工作区域);有无关闭定位系统或以其他方式中断信号;有无公务车辆出现或停放在宾馆酒店、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及其他公车不应停放的场所;有无未按照报备场所停放及节假日未遵守统一封存规定等等。”

  另外,该区还将根据《办法》建立非常规用车审批制度。对因外出考察、工作加班、处理突发事件等,需要非工作时间用车或驶离正常工作区域的非常规用车行为,实行审批制度。如车辆需在非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日的早7:00-晚8:30以外的时间)使用,或需驶出西宁市(不含市属三县),用车单位和人员需事前填写《非常规用车申请表》,报区纪委备案后方可使用,否则视为公车私用。如因特殊情况,未能提前填写《非常规用车申请表》的非常规用车,必须电话告知区分管领导或区纪委监察局领导,且须在事后3个工作日内由用车单位和人员填写《非常规用车事后说明表》,否则视为公车私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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