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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自建数千平方米违建出租 遭承租户巨额索赔

2014年05月06日 10:05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街道办事处本是控违责任人,可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却在6年前自建数千平方米违建用于出租,其中一处违建租期竟长达20年。如今,街道希望拆除这处巨型违建,却被承租户以经营损失为由索要巨额补偿。

  昨天,记者探访南京理工大学附近的胜利村路3—2号地块,在这处L形地块上,分布着3处建筑,一处用于经营宾馆,一处为某企业厂房,另一处临街建筑为3层楼门面房。

  临街3层门面房大约五六十米长,基本出租一空,其中一楼为华诚超市,二楼、三楼大多经营餐饮,大楼门头上挂一蓝色广告牌,上写“学苑美食街”。美食街内有鸭血粉丝汤、煲仔饭、川菜馆等,墙面上凌乱地分布着十多块店牌店招。

  “共有6000平方米建筑,大部分属于违建。其中,街道自建违建约4000平方米,其余为个人搭建。”光华路街道副主任王竹先说。

  出租违建,街道年年获利。王超明说,其中,仅3层门面房整租给邱某,从2009年1月1日起,租期20年,每年租金100万元。邱某除自用一层外,二、三层又转租给了其他经营户。

  违建建起来容易,想拆除却成了个烫手山芋。随着南京启动动迁拆违,部分街道迫于压力,陆续拆除自建违建,光华路街道前年底也准备率先将3层门面房违建拆除,可和承租户接触后,对方却称,经营损失较大,街道必须补偿。

  记者获悉,3层门面房承租户最早提出补偿金额3000万元,但经过几轮谈判,降到了数百万元。

  “我们认为,经营损失补偿必须合理合法,最多补偿半年经营损失,经营损失核算也必须有明确依据。”光华路街道人武部部长王超明说,这些违建是6年前街道前任领导在职时建设,受此影响,已有前任领导受到处分。“3层门面房从前年下半年就启动了拆除程序,但因为承租户补偿要求太高,加上30多名承租户中又有转租现象,协调难度很大。”

  王超明表示,目前,街道已成立工作组,专门协调这处违建拆除问题。3层门面房、宾馆违建力争在6月30日前拆除,至于另一处厂房,街道正在寻找地方让其过渡。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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