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队施工时误挖村民土地 谈判未达成一致村民扣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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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村民扣押的挖机
近日,贵阳市白云区牛场乡黄官村一工程队在施工时,误挖村民土地。据悉,双方在之后的谈判中,一直未达成一致,村民将挖掘机扣留了二十余天。
据村民黄德荣介绍,一天中午,他在回家路上看到有挖掘机在自家的土地上施工,他立即赶来制止。随后工程现场负责人赶到,但协商无果,黄德荣遂召集亲戚数人,将挖掘机扣押在现场。
据工程负责人介绍,施工队系中铁十一局二公司路基施工队三分队,负责渝黔铁路黄官村段的前期施工,施工方与当地村民组成的合作社签订协议,流转土地进行使用。
至于为何挖错土地。他介绍,因建设车辆通道需再征用土地,遂与合作社协商,由合作社再邀村民黄德玉加入,流转其经济适用林地605.02平方米土地供使用。村民合作社代表张修明介绍,黄德玉与合作社达成口头协议,允许施工。
对此,黄德玉说,自己丈量土地时出现失误,其中确有其哥哥黄德荣的部分。
据了解,事后,事故责任方向黄德荣提出了多种赔偿方案,但黄德荣均未接受。黄德荣表示,挖掘机侵犯自己的土地,要求按照国家政策公正赔偿,但并未透露具体条件。
目前,该村已将此事反映到牛场乡政府,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本报记者 朱玉)
■律师说法
据了解,由于挖掘机被扣,工地无法正常开工,目前工程队四月份五万方挖土量的任务只完成了一万多方。
对此,律师安民分析,挖掘机无故侵犯村民土地,村民可依法要求责任方赔偿,协商赔偿不成,村民还可向法院起诉。但除非侵权责任人逃逸,则不可扣留挖掘机,如今扣押挖掘机导致生产受到影响,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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