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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参加婚宴喝喜酒中毒身亡 新郎被判担责

2014年05月06日 11:40 来源:贵阳晚报 参与互动(0)

  六枝一男子参加朋友的婚宴时喝醉了酒,新郎将他背到宾馆睡觉后离开,结果当天该男子酒精中毒身亡。近日,当地法院判决死者自行承担70%的责任,宾馆、新郎及6名酒客担责30%,总计赔偿死者10.3万元。

  2013年1月27日,六枝特区的杨某在县城举行婚礼,邀请好友肖某出席。宴席结束后,新郎杨某又邀请肖某、胡某、唐某等人到家中喝酒。

  当晚喝酒的人散去后,杨某发现肖某醉酒靠坐在沙发上睡着,便与表弟将肖某背至附近一宾馆,用自己的身份证登记入住。将肖某背到房间睡下后,杨某离开宾馆。次日,肖某被发现死于宾馆的房间内。

  经鉴定,肖某的死因为急性酒精中毒。事后,肖某的亲属起诉至六枝法院,认为杨某及与肖某一起喝酒的6人对醉酒的肖某未尽到注意义务,导致肖某醉酒死亡,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枝法院审理后认为,死者肖某与胡某、陶某等6人共同在杨某家喝酒,虽非恶意,但过量饮酒会致人身体遭受损害,此道理杨某、胡某等人应明知。并且,在喝酒过程中,胡某等人还发现肖某有自己灌酒的现象,但并未阻止,对肖某过量饮酒有放任之嫌。而作为主人的杨某,在发现肖某喝醉的情况下,将肖某背至宾馆单独睡觉、未安排人照顾的方式不恰当,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和注意义务,具有主观上的过失,应承担一般过失责任。

  法院还认为,杨某将肖某背至宾馆入住时,宾馆工作人员目睹了这一过程,但并未过问,未尽到最大之谨慎注意义务,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据此,对肖某的死亡,六枝法院近日作出判决,判死者肖某自行承担70%的责任,宾馆承担15%的责任,主人杨某承担10%的责任,与肖某一起喝酒的胡某、陶某等6人承担5%的责任。其中在赔偿方面,这6人为互负连带责任,宾馆、主人杨某及6名酒客一共赔偿死者的家属10.3万元。(朱琪瑨 本报记者 高松)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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