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莫让“鲶鱼”成“木鱼”
近日,浙江义乌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年薪在30万元到60万元之间。此举被称为浙江公务员聘任制的“破冰”之旅,同时也打破了一进入公务员队伍,就端上了“铁饭碗”的常规概念。(5月4日新华网)
无疑,这是一个引进人才、使用人才上的大动作。事实上,招聘任制公务员的初衷,就是为了进一步发挥特殊人才的“鲶鱼效应”,打破现有公务员队伍“进不来”、“出不去”的沉闷格局,让这些特殊人才发挥特殊作用,以此激发现有公务员的压力感、紧迫感,消除他们的职业倦怠和慵懒。
但是,再好的设计,也有可能在实施过程中“走样”。此前,深圳也有类似的探索:2007年以来,聘任的公务员已超3000人,2010年后大批入职的聘任制公务员至今尚无一人被辞退。也就是说,原来拟定的所谓“泥饭碗”,如今已经成为事实上的“铁饭碗”,“鲶鱼”变成了“木鱼”,本来希望搅动一池春水,最后,却舒舒服服的“浮”在水中。这一现象,也引发了社会的广泛热议。
实际上,深圳无一辞退的困局,从表面上来看,确实是这些公务员表现优秀,无可挑剔,但从实质来看,还是体制机制的问题。聘任制公务员进门时,门槛高、薪酬高,但是,最大的问题是,这些公务员的“出口管道”没有打通,诸如,没有普通公务员的退休待遇,没有一般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等。辞退,就意味着让人“净身出户”,也就会形成了真正意义上“裸奔”,这无论从人文关怀或者法律保障上,似乎都有些说不过去。所以,如果让走人,如何走啊?
当然,不能不说的还有考核机制,行政机关的绩效考核是个世界性难题,聘任制公务员也存在类似问题。目前,用人单位对聘任制公务员的考核方式与传统公务员一样,年终考核、同事互评,用这样的考核机制考核聘任制公务员,就显得“力不从心”了。特殊机制必须有特殊的考核政策,可无论从深圳试行情况还是义乌准备情况来看,都尚在摸索之中,都还不够成熟。这样的“检验标准”,也使“能进能出”的初衷,在实施效果上打了不少折扣。
因此,在笔者看来,让“鲶鱼”动起来,相关的配套措施应该及时跟进,让聘任制公务员进取有奔头,上进有劲头;如果不适应公务员岗位,或者考核不合格,就应按合同辞退。这不但能够有理有据,也能在感情上可接受,制度上有保障,法规上有依据。否则,哪怕是多么精心策划的“破冰”之举,也会沦为形式,结果是好看不管用,依然“船”过“冰”封,多么富有活力的“鲶鱼”,就会慢慢在体制的“温水”中,成为失去动感的“木鱼”。 (蔡正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