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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州桥塌事故致11死相关责任人被移送检察机关

2014年05月06日 18:04 来源:南方网 参与互动(0)

  核心摘要:5月3日下午1时许,高州市深镇镇良坪村委会坑口村一座在建石拱桥发生重大坍塌事故,目前已造成11人死亡,16人受伤。

  5月3日下午1时许,高州市深镇镇良坪村委会坑口村一座在建石拱桥发生重大坍塌事故,目前已造成11人死亡,16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胡春华、省长朱小丹,省领导马兴瑞、招玉芳、刘志庚、林少春、李春生等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抢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迅速查清伤亡情况和组织抢险专业队伍赴现场处置;做好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和善后工作;查明事故原因并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举一反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省政府林英副秘书长率省安全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同志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看望慰问受伤人员,查看事故现场,召开紧急会议研究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的具体措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同志迅速赶到事故现场指导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省政府迅速成立了茂名高州市“5 3”重大坍塌事故调查组,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组织事故调查,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邓卫民任调查组组长,茂名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监管局、省法制办、省总工会等有关同志参加。调查组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技术专家组协助调查。

  据初步调查,坍塌桥梁存在无立项报建、无合法设计、无招投标手续、无施工监理、无质量监督、无安全管理等“六无”严重问题,事故暴露出一些地区和部门 “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不深入、不彻底、不到位,存在严重漏洞。

  5月5日下午,省事故调查组在高州市召开第一次全体成员工作会议,听取了茂名市政府有关事故情况的汇报,宣布了调查组工作方案,并对事故调查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邓卫民同志传达了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并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事故调查组强调,茂名市、高州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全力以赴做好受伤人员救治工作,使受伤人员尽快康复;要妥善做好遇难者家属安抚等善后工作;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立即开展全市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防同类事故发生;要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工作,尽快做好事故原因调查和责任分析等工作。

  事故调查组要求参加事故调查的全体人员要本着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党风廉政纪律和事故调查的工作要求,坚决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肃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地查明事故的经过、原因等,认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总结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的建议;要高质量完成事故调查的各项工作任务,调查结果要经得起检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省政府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以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于5月5日上午向检察机关移送坍塌桥梁工程承包人何奕双、设计人钟权浩、大田村委会主任许家帮,呈请逮捕;向纪检机关移送深镇镇司法所所长伍文伟。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杨格 沈安信)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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