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走廊医生”兰越峰因旷工被院方解除聘用合同

2014年05月06日 19: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走廊医生”兰越峰因旷工被院方解除聘用合同
职代会现场,职工代表一致表决,同意解除兰越峰聘用合同。 周洪攀 摄
    院方将解聘合同送达给走廊上的兰越峰手中,但“走廊医生”拒绝签字认可。 周洪攀 摄

  中新网绵阳5月6日电 (记者 周洪攀 杨超) “88名职工代表一致表决,同意解除兰越峰聘用合同。”6日下午,四川绵阳市人民医院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走廊医生”兰越峰旷工事件作出处理。

  “从2014年1月29日至5月5日,兰越峰已连续旷工66天。”在当天的职代会现场,绵阳市人民医院院长陈斌通报“走廊医生”兰越峰相关情况时称:因患者多次投诉,从2012年2月28日至2014年1月,医院先后7次向兰越峰发出待岗学习书面通知,但其一直未到指定地点待岗学习。

  陈斌介绍说,2014年1月28日下午,院方、涪城区卫生局、剑一社区、物业等各方工作人员一起到兰越峰医生家里,向其送达了《关于兰越峰同志到超声科上班的通知》,告知其应从2014年1月29日起到超声科上班。随后,医方先后七次向其发出书面通知。但兰越峰却一直未到岗,没有为任何患者进行超声检查、诊断,没有任何工作记录,也没有任何其它实际工作记录。

  “我们院方一直采取以人为本的态度,不抛弃、不放弃,尽可能感化兰越峰,促使其早日重返工作岗位。”陈斌告诉记者,鉴于此种情况,院方最终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当天的职代会上,应到代表105人,实到88人。88名代表一致同意解除兰越峰聘用合同。“这下心情放松了,不再为兰越峰‘捣乱’而耽误工作。”职工代表潘学芳说。

  职代会结束后,院方将会议决定送达到依然在走廊上的兰越峰手中,但“走廊医生”拒绝签字认可。(完)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