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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公益广告岂能“以恶制恶”

2014年05月07日 11:26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公共场所“禁止随地便溺”用图标如何表示?近日,武汉地铁4号线站内的一栏宣传画给出答案:在小便男子旁,配了把大剪刀。随即引来不少网友的围观和吐槽。5日,图标设计方表示,这只是一种幽默有趣的网络化表达,并无恶意。(5月6日《楚天金报》)

  公共场所随地便溺——剪掉。这不是一句原创的歇后语,而是武汉地铁的一个公益广告,很恶俗、很暴力。然而,面对网友的围观和吐槽,公益广告设计者称“幽默有趣”,可见其价值取向和生活趣味是什么样的了。首先,将男人便溺的细节入图标,并公开示众,本身就俗不可耐,损害了男性的尊严;再者,对于公共场所随地便溺的恶习,动辄就举起一把剪刀,存在“以恶制恶”之嫌。

  不可否认,时至今日,少数市民随地小便的不文明行为,在公共场所并没有绝迹,尤以节假日和景区为甚。随地小便恶习不除,不仅增加了相关部门的管理成本,而且破坏了公共环境,损害了城市文明形象。对此,城市管理者应制订市民文明行为规范,用制度约束社会个体行为,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惩戒力度,但绝不是像上述公益广告那样,向随地便溺者举起剪刀。

  事实上,“刀剪便溺男”公益图标的横空出世,源于“以恶制恶”的病态思维作祟。比如,有的人对随地小便现象“忍无可忍”,便在显眼处立个“随地小便猪狗不如”之类的“恶语”警示牌;有的人对违章车辆“深恶痛绝”,便到十字街头怒砸闯红灯的车辆。结果,不仅没有达到“制恶”目的,反而使自己陷入“涉恶”被动,甚至受到法律惩处,实在是得不偿失。可见,以恶制恶,绝不是正义之举,必须加以摒弃。笔者认为,公益广告倡导文明行为,应以文明的方式表达,以积极健康的正面宣传为主,而不能流入恶俗。(张西流)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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