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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购房入户新政6月起实行 面积满90平缴社保1年

2014年05月07日 13:50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5月6日,记者从成都市政府办公厅获悉,自6月1日起,该市调整灾后重建的购房落户政策,规定购买满90平方米以上住房且缴纳社保满一年以上才能落户。此前,外地人在成都参加社会保险一年即可买房,落户只需购买满70平方米以上住房即可。

  【变化】

  6月1日后 成都购房入户政策调整

  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通知显示,2008年为应对“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都市出台了灾后购房入户政策有关规定。现灾后重建工作已基本完成,为使户籍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进行了完善购房入户政策的相关事宜。

  自今年6月1日起,成都停止执行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落户政策,以后购房入户需满足两个条件:必须是90平米以上的商品房或者二手住房,要取得房产证;购房者依法参加社保一年以上。此外,通知还显示,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房的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新政一出,意味着为促进灾后重建的70平米以上即可入户的政策停止执行。

  记者了解到,新政出台前,根据“成都市公安局购房入户须知”,购买商品房或二手住房入户的前置条件为“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但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7.89平方米/人)水平”。

  【答疑】

  新政前已购房 还是按70平米标准入户

  在成都工作的巴中人王先生,上月28日在南三环外购买了一套108平米的商品房。“我本来想买70多平米的,结果置业顾问提醒称,可能以后入不了户。”思前想后,王先生最终买了更大的户型。如今,得知成都买房落户政策变化,他再三感叹道,“幸好当时没有买70平米的,万一入不了户,或者只能入我本人的户,就麻烦了”。

  此种情况其实无需担心,记者了解到,在该通知正式颁布执行之日前,如已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入户政策还是按此前的政策执行。即70平米的入户标准。对比此前的入户政策,新政还对购房者社保提出要求。通知明确指出,成都市外人员购房,需在成都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如购房者符合上述两点要求,则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华西都市报记者 赖芳杰 熊浩然见习记者殷航实习生张艳娥新闻链接2008年6月:购房超过70平米可上成都户口

  为促进成都市地震灾后重建工作,为居民提供安居置业的良好环境,2008年6月18日,成都市公安局就在成都市购买7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办理入户出台新举措。

  成都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举措中的入户条件打破了限于中心城区的界限,2008年6月15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在成都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购买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并实际居住,且与成都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新举措中,购房时间的认定以商品房购房合同在房管部门的备案时间为准。(本报)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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