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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沟牛油摇身变成火锅底料 经营者昧心5年赚百万

2014年05月08日 09:29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核心提示

  让人深恶痛绝的地沟油,过去都以猪油见多,5月7日,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公开审理的一起生产销售地沟油案出了“新成员”——地沟牛油。更让人惊讶的是,这些地沟牛油又“流”进了重庆一家食品公司用于火锅油生产,继而销往全国各地,上了百姓餐桌。

  惊人

  地沟牛油成火锅底料

  昨日接受审判的3名被告都是亲戚。弟弟潘某有,先入行干起了提炼地沟牛油的“生意”,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一队租房建起了简易加工作坊。看到有利可图,哥哥潘某京和嫂子李某也另起炉灶,在江南区三津村七组租地搭建起炼油厂房。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起,潘某有、李某夫妇从周边菜市及南宁市肉联厂处,低价收购牛油、牛内脏内膜、牛边角料、淋巴等废弃物,提炼加工成毛料牛油。

  由于潘某有几人经常出入菜市收购牛下水,被杨某仁(另案处理)“看中”。这种只能用于工业用途的地沟牛油,被杨某仁以高价收购。杨某仁又将这些牛油转卖给重庆邦明食品有限公司,因为重庆人吃火锅喜欢放牛油,该公司将这些牛油初炼后,生产成火锅油,销往全国各地。

  直到2013年4月22日,南宁市江南警方在巡查时,发现了李某的作坊,这两家作坊这才相继被端掉。警方当时扣下54吨凝固牛油,以及68吨未来得及加工的牛下水。

  昧心

  5年就赚百万

  尽管公诉机关指控3名被告自2010年开始提炼牛地沟油,但潘某有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却显示,他从2004年就已经开始提炼地沟牛油。而李某夫妻,则从2008年开始加入提炼牛油的行列。

  在昨日的庭审中,李某表示,他们一般以每公斤0.25—0.4元的价格收购牛下水。通常每50公斤牛下水,可提炼10—15公斤牛油。然后再以每吨5000—6000元的价格卖给杨某仁,每月他们所在的作坊可以提炼约10吨牛油。

  由于都是作坊式经营,两个作坊卖出多少牛油,都没有详细记录。当公诉人讯问他们究竟获利多少时,3名被告均表示记不清楚了。但潘某有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中表示,他自己获利30多万元。而李某则表示,5年间,他们夫妻俩获利在100万元—110万元之间。

  公诉

  非主观故意也应严惩

  在昨日的庭审现场,3名被告均表示知道这些牛边角料、下水提炼出的牛油,只能拿来做工业用,他们自己也不吃。但他们均辩解称,卖给杨某仁时,杨某仁说是拿来做工业用的。

  但公诉人层层剥笋予以驳斥。首先是杨某仁收购的价格,远远高于工业用油。而李某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中,也曾表示,有时杨某仁对他们提炼的牛油质量表示不满,杨某仁说过,如果不能提高质量,将不能用食用油价格收购。由此可以证实,3名被告是明知杨某仁拿来做食用油,为了赚钱,依然放任卖给杨某仁。公诉机关认为,3名被告的行为,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建议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3名被告的代理人则认为,3名被告的主观故意小,他们并不是主观故意卖牛油给杨某仁作为食用油来使用。他们提炼的牛油未流向社会,他们的行为相对危害较小,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建议给予他们一年的刑期处罚。

  对此,公诉人反驳说,他们虽然未直接销售给厂家,也未造成损害。但间接故意可减轻处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而且,他们销售持续了很长时间,他们提炼的牛油未流入社会是不成立的。这种地沟牛油从牛下水到变成牛油,再到百姓餐桌一环扣一环,危害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不能否认他们行为的危害性。

  当天该案并未当庭宣判,有关结果本报将会继续关注。

  编辑有话说

  “失职地沟油”跟地沟油一样脏

  小编是个吃货,钟情重庆火锅,牛油锅底是挚爱。读了这则地沟牛油的新闻,瞬间有了“戒火锅”的念头。

  昨日开庭审理的南宁“地沟牛油案”,早在2011年就“露头”,被相关部门发现端倪。遗憾的是,相关部门没有追查,作坊老板又得以赚了几年的昧心钱。不知道此案曝光后,当年参与检查的相关人员,有没有一丝丝的内疚或悔恨?

  地沟牛油来了,地沟羊油还远吗?新型地沟油案,让我们领教了不法分子的“昧心”,也折射出一些职能部门内部添加了“失职地沟油”这一可怕的事实。

  在南宁的“地沟牛油案”中,炼油老板随便就购得各种“牛杂碎”。如果相关部门在监管屠宰场这一环节上做到密不透风,废料有正规的去处,地沟牛油还炼得出来吗?监管环节掉了链子,“地沟油老板”当然就有机可乘了。

  小编查询发现,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全程监管和执法联动机制。南宁也制定了相关的餐厨废物管理规定。可是,良好的制度设计还需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很多时候,我们不缺规定,缺的是执行力。

  南宁的地沟油监管领域已不再是“九龙治水”。小编希望,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后,这些人能苦练“内功”,提高素质,严格执法,千万别被“失职地沟油”沾了身。 (覃燕燕)

  案件凸显监管漏洞 相关部门旁听受教

  昨日,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食药局)专门组织40多名一线执法人员旁听地沟牛油案的审理,旨在接受教育。

  昨日庭审中,李某承认,2011年11月27日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曾检查他们过他们的作坊,因该作坊生产的牛油未张贴工业用油的警示标志,曾被该局下发过行政处罚通知书。李某表示,她也自制了一张“非食用油”标签,可这张标签仅是摆设。相关监管部门也未再对她的作坊进行复查。而潘某有则表示,他的作坊从来没有被查过。

  为了接受法制教育,规范未来在执法中的行为,南宁市食药局专门组织了40多名一线执法人员旁听了当天的庭审。“未来,像这种长期存在未能被发现的黑作坊,以后将会被杜绝。”旁听完庭审后,南宁市食药局纪检组长李登强这样表示。

  李登强告诉记者,过去有关食品生产领域的监管,确实存在“9龙治水”的局面,监管有漏洞。去年12月16日,该领域的监管正式由食药局接管,该局正在进行分机构改革,将增加600—700名基层执法人员。食药监管机构将延伸到乡村、社区等最基层单位。届时,基本可以杜绝这种监管漏洞。通过当天的庭审,也可以让该局执法人员,更好地进行行政执法。通过法庭上的交锋,让他们在办案时,发现哪些不足,提高办案水平。(当代生活报记者 王斯 通讯员 董笑君)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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