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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德阳广场舞大妈与业主争“地盘”引上百人对峙

2014年05月08日 15:05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广场舞从以前受到很多人欢迎,逐渐成为了扰民的代名词,跳广场舞的大妈们也备受议论。5月6日晚上8点左右,在汇乐国际小区门前一个小广场上,又一次因为广场舞,数十名大妈与近百名小区业主“争地盘”发生争吵。最后,在交警和城管执法人员多方调解下,双方才逐渐散去。

  7日晚上,四川新闻网记者来到事发地点,看到数十名大妈们正在欢快的音乐声中跳舞。此前与小区业主的对峙,看样子丝毫没影响到她们跳广场舞的热情。不过一说到6日晚上发生的事情,大妈们还是显得非常委屈。

  “2009年我们就在这里开始跳舞。”冯阿姨说,她们只是在晚上7点跳到8点半,音乐的声音也尽量调到最低,是绝不会影响到小区业主的休息。

  “跳舞的音乐声音不大,我觉得没什么影响。”四川新闻网记者在小区附近遇到了业主贺大爷,他背着二胡正准备回家。“我住在一楼,离小区门口不远。从小就拉二胡,因此对声音特别的敏感。”

  “那些跳舞大妈放的音乐的声音不是很大。”在小区附近开店的李大哥说,去年他搬进了小区,就已经看到了大妈们在跳舞,但并不感觉到吵。

  不过,李大哥对于小区门口停车,颇有微词。“门口停了许多车子,过路都不好过,有时候骑电瓶车回去,都要绕弯子,而且车子停在门口,也会影响小区的美观。”

  一个是要停车,一个是要跳舞。冯阿姨称,发生争吵的原因其实就是因为她们跳舞占了小区业主停车的地方。“但这个小广场是市政区域,上面没有划定停车位,按照规定是不能停车的。”

  为什么业主不把车辆停在小区内?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购买小区地下停下车位要10多万元,如果租用车位,不仅要交一万元押金,还需另外支付近400元/月的费用。“费用有点高,实在无力承担。”小区的一位业主说。

  德阳市交警一大队三中队一位民警表示,按照规定,汇乐国际小区门前的小广场是不能停车的,但是考虑到小区业主和附近有商店。为了便民,所以才允许把车停在广场的周边,但是必须要摆放整齐,否则就可能面临被开罚单。(记者 周鸿)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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