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捡到368元对方却要他还两千多 双方各执一词
2014年05月12日 11:09 来源:贵阳晚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讯 一男子在自家店门口捡到368元钱,几日后一老人称自己丢了2118元,要求他还钱。双方各执一词,最后由村委会补给老人1200元。
昨日,贵阳市朱昌镇窦官村的陈先生说, 5月6日16时许,他在店门口的地上发现有一沓钱,共368元,另还有一张宾馆门卡,一块红色眼镜布。陈先生说,当时有村民告诉其妻他捡到钱一事,于是妻子回来后伸手在他身上掏出一沓钱,一数2100多元。但那不是捡来的钱,而是店里的货款。
陈先生捡到钱的事很快在村子里传开。5月7日上午,86岁的杨老太来到店内称自己丢了2100多元,让陈先生还她。陈先生一听傻了眼,捡到368元,怎么要他还2100元。但经过陈先生核实,杨老太讲不出眼镜布的颜色,对丢失现金的数目,她说的也前后不一致。由于双方存在争议,老人一怒之下抬来板凳,在陈先生家静坐不走。陈先生无奈之下报警。
杨老太称,当天她去买盐吃,在路上遇到一辆货车,在躲车的时候钱丢了,最后被陈先生捡了。“没想到,他说只捡到368元,剩下的钱肯定被他私吞了。”为此,老人上门讨说法,一直在陈先生的小店门口坐到10日上午。
由于双方各执一词,当地民警也很无奈,最后村委会工作人员给了老人1200元钱,老人才离开。陈先生认为他被冤枉了,希望失主获知情况后,站出来为他洗脱冤屈。(本报记者 孙征康)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