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把房卖给弟弟 7年后涨价嫂子上法院要求归还
2014年05月12日 11:33 来源:银川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日前从永宁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刚刚审结了一起特殊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07年,王某将自己的四间房,以8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弟弟。几年后,弟弟把之前的房子拆了,在原来的宅基地上盖了新房。随着永宁县大拆迁、大整治,房价和周边拆迁土地补偿款上涨,哥哥一家人有些坐不住了。当初8000元的房子现在已经翻了几番。
2014年5月,王某的妻子余某以当初卖房时自己不知情为由,将丈夫和小叔子告上法庭,请求确认当初王某和弟弟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主审法官经过调查认为,余某所称对房屋买卖一事不知情的说法不符合常理,没有充分的证据证实这一说法,在法官的调解下,余某最终撤回起诉。(记者 蒋宏宁)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