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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男子系“电脑控” 入室盗窃专拆机箱零件贱卖

2014年05月12日 13:46 来源:生活报 参与互动(0)

  18岁男子白某整日待在网吧沉迷网络。为了维持上网费用,4个月内入室盗窃4万余元。据其爱上网特点,民警网上化身美女“小百合”约其见面。当白某赴约时,正好被警方擒获。

  今年初,牡丹江市东宁县连续发生多起入室盗窃案:绥阳地区某国税局家属楼,业主丢失两部手机、一些外币和一个电脑机箱;东宁镇中学校内一仓买,丢失现金和电脑机箱内部零件等。东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发现,被盗现场多为仓买、一楼住户等,且都有撬门、撬窗痕迹,使用工具以石块和铁棍为主。此外,这些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点,失窃现场电脑机箱内的零件均被拆走,且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也全部失窃。由此,民警判断嫌疑人应该非常了解电脑知识。

  经过排查现场并调取监控,民警认为白某具作案嫌疑。据其爱上网的特点,民警决定从网上寻找踪迹。4月初,侦查员郑波、王有利在网吧走访时获取了白某的QQ号码。4月末,民警化身网名“小百合”,以女子身份接近白某。当白某看到“小百合”漂亮的照片时,聊天十分积极,最后,“小百合”以家里无聊,想出去走走为名,与白某约在牡丹江火车站见面。5月5日16时许,当白某穿戴整齐、手捧鲜花出现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经查,白某今年18岁,无业,2008年曾因盗窃罪获刑。今年初,他随朋友到东宁县玩,钱花光后,游荡至绥阳一国税局家属楼外,见一仓买内无人,且门窗虚掩,便入室窃走了两部手机、一些外币和一个电脑机箱。得手后,他以低价卖给了网吧老板,均被用于上网了。没几天,钱又花光了,他又接连在东宁、绥阳等地入室盗窃5起,涉案达4万余元。目前,白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孙海颖)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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