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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老妇做贼 谁该反思?

2014年05月12日 15:21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朱慧卿  作

  5月10日凌晨3点多,七旬老妇到厦门湖里金山财富广场旁一在建工地偷钢扣不成,结果被工人发现,同伴跑了,她因为跑得慢被当场抓住。之后,老妇被人用麻绳绑在路灯下淋雨。(5月11日《海峡导报》)

  老妇偷钢扣,被绑路边淋雨。有人说,好人不做,怎么做贼呢?再怎么样也不能做贼,老妇必须好好反思。但仔细想想,社会的方方面面更需反思。

  老妇浑身黄泥水,身高1米5多,年纪挺大,大约70岁。老妇也是一个母亲啊,对于一个母亲,纵然她有错,就不能给以起码的尊敬吗?于心何忍让她淋雨呢?我们的同情心到哪里去了?

  老妇做贼,社保当反思。70岁,是含饴弄孙、颐养天年的时刻,老妇还在做小贼,谋点私利,社保制度是不是该反思,真的保障到位,落实到位了吗?

  老妇做贼,社会当反思。当前正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什么我们没有发现老妇的生活困苦?为什么老妇成了被爱心遗忘的角落?

  美国法院曾经判过一个经典案例,一位母亲为抚养孩子而偷盗,从法官到所有到庭者,均自觉缴纳了一笔数额不大的良心罚款给这位可怜的母亲,以表示对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想想良心罚款,再想想70岁老妇的遭遇,我们是不是该好好想一想:老妇做贼,谁该反思?(李云勇)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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