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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大射灯对“照妖镜”非邻里之道

2014年05月14日 16:12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最近,江苏宜兴市中星湖滨城45和50号楼之间因为一家外墙上安装了“照妖镜”,让另一家很不爽,便弄了7盏大射灯,想逼迫对面把“照妖镜”拆掉。于是你挂照妖镜,我亮大射灯,两家人隔空“斗法”,苦了邻居。(5月13日《现代快报》)

  杨朝清:“广场舞高音炮”也好,“照妖镜大射灯”也罢,在利益多元多变时代,不同的利益群体,很容易出现摩擦和碰撞。当双方都把同一个标的物看得如此重要并且都不愿意妥协的时候,社区纠纷的升级就很难避免;最终利益受损的,依然是邻里双方。从这个角度上说,争锋相对的“照妖镜大射灯”注定没有赢家。

  朱永华:本以为在墙上挂“照妖镜”这类带有浓厚迷信色彩的行为,只是出现在某些相对封闭或偏远地区的农村,未曾想,这些年却在我们一些现代化气息浓厚的城市居民小区似有蔓延之势。归根结底还是迷信思想要不得,世上哪有神马“妖气”,真要是有也是受到所谓风水先生“妖言”的蛊惑。

  瞿方业:化解这种以邻为壑的尴尬,短期来看,立法和执法都要尽快跟上,用法制化的渠道来约束人们的行为,非常必要;长远来看,还得培养人们的公德意识,让更多的人都学会尊重他人,明白自由的边界——自由并非意味着为所欲为,而应当以尊重他人的利益为前提。不损害他人的利益,才会有真正的自由,才会有尊严的生活,否则,终究会制造矛盾,损人害己。(华西都市报)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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