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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突发事件应该以预防为主

2014年05月15日 10:55 来源:兰州日报 参与互动(0)

  5月13日,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召开,邀请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刘铁民为参会领导干部作题为“基于情景构建的应急预案与应急准备”专题讲座。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占亭在学习会议上提出应对公共安全应急管理重点做好六项工作。这六项工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二是建立长效机制,三是建立完善社会沟通渠道。(相关报道见5月14日《兰州日报》一版)

  针对近期发生的“4·11”局部自来水苯超标事件和即将到来的黄河汛期,袁占亭强调,我市将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兰州“4·11”局部自来水苯超标事件做全面科学评估,特别要分析事件处置过程中,哪些方面做得好、哪些方面做得不到位、存在什么薄弱环节,进而从体制机制上完善提高。要抓紧修订完善全市各类应急预案,尤其要引进情景构建理论,改变传统“模板制”,增强操作性和针对性。同时,要坚持问题导向,摸清底数,按照“四查四看”要求,通过排查安全隐患把问题找出来,按照轻重缓急分类,加快消除安全隐患。

  根据国外的研究,在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当它的GDP达到一定的数字的时候,往往有这样一种趋势,就是进入事故的多发期,而这些事故很多都以突发事件表现出来。确实,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经过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确立完善,人口、物资、资金、信息等各种生产要素都突破了以往计划经济时期的束缚,全面走向自由流动。城市的规模、人口都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扩张。同时,民众的各种诉求呈现多元化,自身利益的维护意识也越来越强,这些都在考验着我们的城市管理者。与此相对应,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社会不稳定因素日益突出,极端气象灾害日益频繁,应急管理工作将面临更为严峻的形势和挑战。

  长期以来,我们应急管理工作存在“重处置、轻预防”的现象。这实际上反映出我们在对危机事件产生的可能性上警惕性不足,缺乏处置突发事件的应对经验。以往我们在应对突发事件时也有很多预案,但这些预案的一个共同不足是强调事件发生以后如何及时处理,而较少提出如何预防事件发生。面对突发事件,“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首先要采取以预防为主原则。预防是整个危机管理过程的第一阶段。人们在对公共危机进行认真、全面和深刻研究发现,要战胜危机就必须把应对危机重点转到事前的主动防范,要在危机爆发前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制度准备、物资准备和技术准备。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和严密的社会管理机制,实际上已经给我们提供了可以事前预警的技术手段和平台。只是我们没有把这些资源整合起来,没有充分利用起来。这说明我们的城市管理还没有达到精细化、科学化管理,还过多依赖于以往的经验式管理方法。另一个有效预防的方式是放手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群众路线是我们党最优秀、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和工作方法。很多事例都有一个显著特征,突发事件发生前,往往是群众已经有所察觉,有所知晓,而我们的一些部门却经常是后知后觉。群众是我们可依靠的对象,不仅能给政府提供很多突发事件的事前征兆信息,而且在事前发生后也能迅速平息事态,为解决危机提供支持。

  处理突发事件和做好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最根本的是要遵循群众利益第一的原则。只要真正遵循了这个原则,我们在提高危机意识上,在完善长效机制上,在与群众有效沟通上,就能找到有效解决问题的办法,变事后处置为事前预防就有了坚实基础。(徐晓兵)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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