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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自割双脚”的遗憾需多方反思

2014年05月15日 11:13 来源:湖北日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评论员 李思辉

  44岁的安徽定远县农民刘敦和,双脚受伤感染,自行割掉双脚。媒体报道说,刘敦和目前已住院治疗,手术费用由捐款支付。针对此事,网上有人质疑我国医保制度不济。“自割双脚”是一个极端案例,具有偶发性。我们不能因为此事,就以偏概全地忽略我国医疗保障制度上的努力和进步。同时,在一个强调“以人为本”的国家,在物质文明大步向前的今天,出现这样的事,确实令人遗憾和痛心。事情既已发生,与其无的放矢地指责,不如静下心来反思,我们到底还有哪些地方没做好,如何避免类似遗憾再度发生。

  回顾整个事件的发生过程,我们会发现,刘敦和自割双脚,实际上有多方面的原因。起初,他双脚肿大却没有告知兄嫂,未能引起重视,正如《人民日报》14日报道的那样,“是他自己耽误了治疗”;随后,病情加重,他被兄嫂送到医院,却又没有得到妥善的救治与帮助,医院只是简单地提出转院建议;再后来,就再也没有谁去关心这个重病病人,久拖之下,他选择了割掉双脚。在这个过程中,患者本人、医疗机构、当地有关部门,哪怕有一方“高度重视”,这双脚或许就能得以保全。

  但是,没有。没钱看病故而不看;没钱缴费,医院也不贴钱救治;政府有关部门(包括镇村干部)也不去过问。总之事情发生之前,一切希望尽归“绝望”,自割双脚,似乎在所难免。但是,事情发生之后,准确地说是经媒体报道之后,一切“绝望”又陡然间全被复活。当地政府出面筹集捐款为其做手术,医院不计成本给予最好的医疗救助,县乡两级政府还将其纳入重点帮扶对象,为其办理残疾证明、补办新农合……一夜之隔,天上人间。

  这种骤然的变化绝非孤例。“剖腹自医”的重庆农妇吴远碧,用钢锯锯腿的河北农民郑艳良等等,无不是事情发生之后才得到救助。从吴远碧到郑艳良再到刘敦和,事后的救济孔武有力,事前的干预却又总是姗姗来迟。社会的救济、制度的善意为什么不能及时赶到呢?不是我们没有救助弱者的财力,不是医疗机构没有救治患者的技术,更不是国家缺乏大病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而是没有人主动去做。

  医疗保障,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现在实现了“全覆盖”,但是不能覆盖了就完事。一项制度建立起来之后,还得有人去按制度办事,还得有具体的实施细则、配套措施,真正让制度落地、起到作用,让政策的阳光照到每一个人身上。比如,医院大可先救治再帮助患者申请医保报销;有关机构理当建立病困档案,主动摸排情况、提前介入。

  看到类似的悲剧与遗憾,人们去关注它、反思它、追问它,并非是要宣扬苦情、倾诉忧伤,而是希望“丰满的制度能够及时惠及卑微的个体”。 所谓“民生要兜底”,讲的是政府责任。是不是把这份责任真的扛在了肩上,制度大而化之不行,不用心用情不行,我们要花更多心思打通惠民济民的“最后一公里”。新农合制度如此,落实其他各项民生政策同样如此。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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