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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宜宾公交纵火案有太多似曾相识

2014年05月15日 13:42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0)

  徐剑锋 (职员)

  12日下午16点50分左右,四川宜宾市南门桥上,一辆14路公交车发生爆燃。经公安机关初步调查,四川宜宾“5·12”公交车燃烧事件是人为造成,现场唯一死者余跃海系纵火犯罪嫌疑人。(5月13日《法制晚报》)

  从厦门到贵阳,再到宜宾,一起起公交纵火惨案,已成为难以言喻的社会之殇,也不能不令我们重新审视公共安全这个沉重的话题。

  车门打不开,敲碎玻璃逃生,甚至将孩子扔出窗外……在宜宾公交起火的瞬间,这些场景是多么似曾相识,让我们再次看到了安全逃生的艰辛,也深感惶恐不安。保障公交运行安全,我们并不缺少技术手段,也不是没有搞过逃生演练,但为何在关键时刻,“生命通道”仍会变得如此狭窄?面对突发状况,倘若乘客能够稍作镇定,有点秩序,伤亡几率是否就会小很多呢?这些细节上的拷问,折射出安全逃生与应急的漏洞。

  人们注意到,宜宾公交爆燃又是一起人为纵火案。疑犯余跃海的暴戾,从何而来?是发泄怨愤来报复社会,还是悲观厌世要同归于尽?虽说疑犯已被烈焰吞噬,原因也正在调查之中,但可以肯定的一点,在社会转型、体制转轨的关键时期,如果利益诉求和解决机制不畅通,公共管理和服务体系不跟上,社会调处和防范措施不健全,这样的漏洞就足以让人“变形”而产生病态心理,让“个人恐怖主义”有灰色土壤可以寄生。

  宜宾公交纵火案中的种种似曾相识,皆在于前车之鉴没能引起足够的警示。公交惨剧不再重蹈覆辙,除了要加大安保投入,对生命安危多一份敏感和责任担当外,更应通过创新社会治理模式、互助救助机制,帮助人们去除暴戾、摆脱“绝境”,把危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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