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地噪声扰民抓一次罚一次
家里楼下的工地,每天晚上都嗡嗡作响,让人睡不着觉。可无论是拨打“110”还是环保部门的“12369”,都是来人后短暂停工,人一走就又继续。最近,有市民反映,工地噪声污染让附近居民不堪其扰,但反复举报却仍难以得到彻底处理。那么对于工地噪声,环保部门是否可以责令其停工,都会采取哪些办法予以处理?
昨日,在政务公开日现场,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12369”环保投诉电话由市环保局派人统一接听,再根据各区域派单执法。遇到噪声扰民的情况,环保部门会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处理,如果建设企业屡次被抓现行,可进行重复处罚。按照规定,在禁止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按照管理权限,由市或者区、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屡教不改的建设单位,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除必要的行政处罚外,还会降低该企业的信用评价,对企业的上市、贷款、融资等方面,进行限制。据了解,按照《沈阳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建筑施工单位,22时至次日6时,在以下区域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居住区和其他人口密集区;医院、疗养院、学校、图书馆、幼儿园、老年公寓、机关、科研单位所在的区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点保护区域。确因抢修、抢险作业和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市或者区、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将连续作业的原因、内容、时间及联系方式、投诉渠道予以公告。(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刘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