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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高管婚后无子患癌去世 父母诉女婿分大半遗产

2014年05月20日 09:30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公司高管李女士因病去世,其父母起诉女婿要求继承女儿所有遗产的三分之二,包括房产、车辆、存款和股票等。近日,顺义法院受理了此案。

  李女士的父母诉称,李女士于1978年出生,2013年被诊断为癌症晚期,几个月后去世。翁某和李女士于2004年结婚,婚后无子女。李女士生前为某控股公司部门副总,月薪2万至2.5万,是翁某的数倍,担负家庭开销的大部分。两人购置有一套120余平米的房产和一辆轿车。除此之外,李女士生前尚有存款数十万元、单位报销医药费、股票、基金、住房公积金等等。李女士去世后,翁某转移匿藏全部夫妻共同财产,企图侵吞共有房产。李女士父母年近七旬,年老多病、丧失劳动能力,又遭丧女之痛,要求继承女儿所有遗产的三分之二。

  翁某辩称,他与李女士是大学同班同学,从结婚至李女士去世近十年里相亲相爱,相互扶持。他全力支持李女士辞职备考CPA,当时只他一人工作稳定,二人收入只够维持基本生活,没有结余。后在他父母支持下购买了房、车。李女士担任公司高管后,生活状况逐渐好转,双方约定,他的收入负责日常支出,李女士的收入用以存款。到李女士去世,他们共有包括现金、公积金、股票等存款50万余元。他将存款用于偿还李女士治疗费、丧葬费和处理后事的借款,现留有现金5万元。他否认侵吞遗产,称自己已经心力交瘁,实在不愿意因分割遗产与二老反目,他曾提出在自己的给付能力之内协商,但对方的要求远远超过他的能力范围。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记者裴晓兰)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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