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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晨报:挑刺工走红制度的尴尬?

2014年05月20日 10:32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提着包包,走进丹棱镇派出所,咨询民警如何办户口。离开,返回,听录音,填好“行政效能暗访测试情况表”,直送县纪委监察局。这是丹棱“挑刺工”李开鹏的一次暗访“挑刺”过程。

  今年以来,眉山市丹棱县建立暗访监督人员库,并组织开展暗访监督活动。昨日,丹棱县纪委书记骆仕明透露,像李开鹏这样的“挑刺工”,他们“秘密”选聘了40人。“这是一份只有两个人知道的秘密名单,即使‘单上有名’的人,相互间也不知道对方是不是挑刺工。”骆仕明说。(5月19日《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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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赖假设”原则的诠释

  在政治学领域,英国思想家休谟曾就“权力监督”提出:“许多政论家已经确立这样一项原则,即在设计任何政府制度和确定该制度中的若干制约和监控机构时,必须把每个成员都假定为是一个无赖,并设想他的一切作为都是为了牟取私利,别无其他目的。”这就是著名的“无赖假设”原则,其核心就是为了强化权力监督,有必要将每位公权力行使者都假定为牟取私利的“无赖”,并有针对性地予以监督。基于这一原则的发展,“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就为各方所重视,并成为权力监督的重要形式。在作风建设上,虽然我们并不倡导把每一位公职人员都想象成“无赖”那么坏,但作风建设的隐蔽性与易反复性都说明,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作风建设的短板。为了不使公职人员成为那块短板,加强作风建设事先教育与事后查处就缺一不可了。

  由此可见,这种“挑刺工”暗访跟“钓鱼执法”有着本质的区别。“钓鱼执法”针对的对象是公权力所作用的对象,一般来说就是普通群众,其本质是公权恃强凌弱,将一切对象假定违法而违反程序取证。而“挑刺工”的暗访工作对象是公职人员,工作职责是收集公职人员违反作风规定的事实及证据。公职人员的工作作风如何规范,都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予以规范,都是公职人员理应遵守的行为准则。即使“挑刺工”是模拟办事,也应该是公职人员按相关规定要认真接待、处理的,对待这种模拟办事时作风不佳,则在其他时候也会产生这种不佳作风的可能,都是应该禁止的。“无赖假设”原则为“挑刺工”的存在提供了理论可能,“挑刺工”的存在给作风建设带来了倒逼效应。

  “挑刺工”的工作已经初见成效,但也还有待实践进一步检验,而且这一工作更有待进一步规范,如被挑刺方的申诉权利,“挑刺工”自身行为的约束等。眉山的“挑刺工”实践为加强作风建设开辟了新途径,为公职人员敲响了作风建设的警钟,时时提醒公职人员要规范自身言行,不当“无赖假设”原则下的那个“无赖”。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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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考评制度护航

  事实上,“挑刺工”走红,正击中干部考评制度的“软肋”,是干部考评制度的尴尬。为何干部怕“挑刺工”偷拍,而可以对办事群众指手画脚、横眉立目?就是因为群众手中没有“表决器”,而“挑刺工”却可轻松送他们上曝光台。想想看,如果机关单位能够像银行、大型商场等服务机构一样,让服务对象来评价工作人员的表现,并与工资、评优、绩效考核等挂钩,机关干部的作风又何须“挑刺工”来促进?

  其实,用“挑刺工”倒逼作风建设并非常规手段,更难常态长效。毕竟,即使挑刺程序设计得再缜密,也不过是用偶遇监管常态。不能做到全天候监督,必然会有漏网之鱼。更何况,“挑刺工”即使修炼到戏霸的程度,仅靠拎包偷拍、假扮群众等几个老桥段,机关干部也会“习惯成自然”,产生“抗药性”。

  近年来,为促进干部作风改进,纪委暗访从未停歇过。但每次治庸“风暴”之后,却往往都又迎来四风的反弹。这固然有四风长期性、顽固性的因素作怪,但更多是干部考评制度的缺位。试想,如果每一个前来办事的群众,都有对机关干部服务的评判权,即使没暗访机关干部服务会不会升级?当然,笔者并非对丹棱县的“挑刺”行动持否定态度,只不过“挑刺工”偷拍只能治标,要根治懒散等作风顽疾,还需考评制度护航。相关部门必须研究出让群众手持“表决器”的干部考核制度,唯有如此,才能让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薛家明

  反对

  不必如此煞有介事

  看上去很不错。神秘的挑刺工,让干部压力山大,不敢懈怠。从实施效果来看,据说对地方干部造成了极大的震慑,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机关办事作风的改变。但是,笔者以为,对于专职“挑刺工”,我们是否应该吝啬一下我们的掌声。

  其一,专职“挑刺工”,他们不是为办事前去,而是为了“挑刺”。不办具体的事宜,仅仅从接待态度来考量对方工作是否扎实到位,这明显有一定的局限性。尤其是干部虽然不知道谁是挑刺工,但知道了有挑刺这回事,态度上来个360°的大转变不是难事,但转变态度与转变作风并不是一回事。

  其二,从报道看,某些挑刺工去得比较勤,即便对于干部作风有所促进,但是明明没啥事,进去只是客串演戏,这样光是搭讪露馅的概率较大,李开鹏就表示似乎被认出过一回,并把它归根于公文包,其实,笔者以为未必因为公文包,而是真正办事的人与考察的人,终究还是有区别的。尤其是当干部们经受的“考验”越多,经验也会越丰富,挑刺工未必能得到第一手资料。

  其三,挑刺不办事,会给部门正常的工作带去干扰。如果是在一些特殊时段,可能群众办正事的都来不及,挑刺工如果去踩一脚漫无边际地聊上会儿,这对于部门及群众未必是好事,会影响到办事效率。

  暗访挑刺是好事。但笔者以为,暗访未必需要这么煞有介事地成立“挑刺工”这一“组织”。领导打扮朴素些,偶尔下下基层,底下工作人员未必会认出。或者,暗访干部无须直接与部门工作人员正面接触,只要在现场感受一下,或者跟办事群众门外交流一下,部门工作作风与工作效率究竟如何其实也可以了解个八九不离十。更何况,如果能敞开举报途径,积极对待反馈意见,其实遍地都是货真价实的“挑刺工”——那些真正办事的群众,他们对部门作风的评价才是权威,又何须多此一举聘用挑刺工?

  冯海燕

  质疑

  难以为继的举措

  “挑刺工”是一个颇为新鲜的称呼,顾名思义,就是故意找差错的人。丹棱县聘请“挑刺工”,对全县服务窗口、部门机关展开暗访监督、挑出毛病,对于驱散“作风雾霾”而言,应该说是一个自揭家丑的积极尝试。但其作用到底有几何,却不容乐观。笔者的最大一个问题是:“挑刺工”的私密行动,到底能持续多久?

  就拿“挑刺工”李开鹏来说,他是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纪委委员。可能正因“来头”比较大,他在派出所开展暗访挑刺活动时,其实已被接待民警认出,不过并没有点破。李开鹏把破绽归结于他手提黑色公文包。就笔者看,恐怕并非如此简单。丹棱作为只有16万多人口的小县,党政机关的相互熟悉程度应该比较大。何况他是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纪委委员?

  虽说“挑刺工”都是秘密选聘的,但随着时间推移,“挑刺工”们多次参与暗访监督,多次故意“找茬儿”,在被暗访者面前成为“熟面孔”,导致身份暴露,应该是迟早之事,所谓的暗访挑刺,只不过是一场“秀”。据报道,面对秘密行动的“挑刺工”,丹棱一些部门已在猜测谁可能是“挑刺工”。这一次媒体大加报道,“挑刺工”成了“公开的秘密”,以后又如何继续挑刺呢?

  “挑刺工”的官方身份也可能让挑刺流于形式。据报道,丹棱40名“挑刺工”分别来自纪检监察、发改、财政、审计、记者等专业人员,以及特邀监察员代表和普通群众代表。来自党政部门的“挑刺工”,不是对别人挑刺,就是被人家挑刺,能不能站在百姓角度“发难”和“挑刺”,能不能明晰使命敢于“树敌”,真正发挥挑刺作用,值得存疑。“你好我好大家好”显然无助于解决问题。

  何勇海

  ■三言两语

  ●让公职人员如履薄冰,倒逼其作风规范、主动作为,这就成了!

  ——张月明

  ●这涉嫌“钓鱼执法”吧?模拟办事,全程录音,甚至偷拍,这难道就不违法吗?

  ——邹富东

  ●挑刺工的工作体现了暗访的威力,要坚持下去。

  ——姚伟

  ●干部考核制度比不上“挑刺工”的作用了。

  ——谢俊怡

  ●最好的“挑刺工”应是每个老百姓,这道理多简单。

  ——徐卫

  ●看看能不能改变群众办事时“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窘境吧。

  ——马维可

  ●要规范作风,与其另外招聘“挑刺工”,不如发动民众、依靠民众,保障民众挑刺权力,比如让每位办事民众开展“随手拍”、“随手录”,畅通民众举报渠道,办法多的是啊!

  ——张梁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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