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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做企业不能没有长远眼光

2014年05月20日 13:40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16家企业与工地上了环保黑榜,让危害公共环境之举曝光,让违规行为付出代价,值得为此举鼓掌,望严责与重典让更多行为趋于规范,使不法行为在监管下无处遁形。

  雾霾与环境污染早已不是什么新鲜话题,频繁公布的雾霾指数让人忧心忡忡。想必被曝光的企业和工地管理者们也会憧憬蓝天白云,然而,想过你的企业或工地正在为加重雾霾贡献着一份“力量”吗?想过你对环保的无视与违规的放纵,加重了空气污染指数吗?

  想来,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企业的管理制度都会有完善的操作规范,可为什么还会在一次次的监督检查频频出镜呢?由此看到,是管理者缺乏自我监督,缺乏法律意识,细究起来,重典拷问的是管理者的职责与担当。这种缺失,充分体现出企业的管理者仅把注意力集中在了为企业创造利润上,忽视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导致了与企业迅速发展如影随形而来的破坏环境、资源浪费、各类事故频发等严重问题。

  企业的管理者要具备道德和良心,在企业利益与社会责任出现矛盾的时候,停止对社会的损害甚至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和气魄。这可能要损失很多的经济利益,引来很多不理解和责难,但是,做企业不能没有长远眼光,对社会、对公众有责任的企业才能走更远,才谈得上可持续发展。

  社会的监督应该为社会责任绳愆纠违,还公众的知情权,让公众对企业的行为打分,及时纠正各种不负责任的行为,警醒管理者履行义务,使各种危害消失在萌芽中。

  法律意识淡漠,社会责任感丧失,仅靠呼唤和教育难以换来高尚的道德和执业者的良心,将违规行为绳之以法,让违规者付出代价,让观望者却步,让所有的行为都在法律的框架里有序运行,这才是杜绝环境违法行为抽薪止沸之举。(刘岩)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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