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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安委会:地下采矿逢大雨须停产撤人

2014年05月20日 13:46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5月11日,一场暴雨让青岛开发区一公司发生挡土墙倒塌事故,造成十余人死伤,这给即将迎来汛期的烟台敲响了警钟。19日上午,烟台市安委会安排部署了汛期烟台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逢大雨天气须停产撤人。

  按照烟台市安委会的部署要求,住建、城管等部门要重点检查城乡危旧房屋、城区临时板房和工棚、城市防洪排涝以及城市交通和气水电等各类供给设施安全度汛的防范措施,对私搭乱建的临时住房要全面进行检查,该拆除的要依法予以拆除。

  国土部门要对居民区、职工宿舍、学校、医院、集镇、厂矿、施工场地、重要交通沿线的高陡边坡及陡崖等区域的地质灾害进行全面详细排查。

  “对汛期不能确保安全的住房,该搬迁的必须立即搬迁,确保万无一失。”烟台市安委会工作人员说。

  此外,烟台市安委会要求,气象、水利、国土资源、海洋与渔业等部门之间要密切跟踪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过程和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重大自然灾害灾情变化。

  在汛期,一些地下采矿企业是受灾重点,烟台市安委会要求今年必须严格执行“逢大雨天气停产撤人”规定,当天气预报为“大雨”、“暴雨”天气或连续降雨量达到50毫米以上,以及连续降雨量接近50毫米且降雨仍未停止时,所有地下开采矿山必须立即停产撤人。

  按照烟台市安委会的要求,烟台市范围内还要开展一次防治水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水害和防排水设施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落实各项水害防治防范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记者 王晏坤)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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