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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晚报:干部差旅费有标准更要透明

2014年05月20日 14:39 来源:燕赵晚报 参与互动(0)

  近日,部分省份陆续公布干部差旅费标准,对不同级别干部乘坐交通工具、住宿标准、伙食补助等作出明确规定。把差旅费标准摆上台面彰显了政府规范标准、严格政务的决心,但差旅费不仅要有标准,更重要的是公开透明,才能让制度更好地落实。

  自今年起施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财政部按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但对民众普遍关心的住宿费和餐费,并未确定具体数额。此次广西、上海、安徽等地财政厅参照财政部规定,列出具体的费用标准,让百姓心中有了底。

  但公务人员差旅费不应止步于公布标准。早在2006年,我国就颁发了《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其中对标准已有详细规定。但由于规则的不完善等因素,还是出现了开具假发票、虚报冒领、转嫁差旅费等现象。在个别地方,差旅费甚至成了“隐形福利”。

  由此发现,只建立制度远远不够,还需要通过进一步的信息公开来支撑。在公务差旅费管理相对成熟的国家和地区,一般会通过强化预算来实行定额管理,而纳税人的钱怎么用、用在哪里的信息全都透明公开,民众随时可以在政府网站上查询。

  要让信息公开透明,舆论、民众的监督不可或缺。2009年,英国政坛爆发“报销门”事件,议员滥用特权,形成多报、乱报等现象,为了重树公信力,监督议员花费,政府专门设立监督机构负责管理议员各项花费。而在日本,各地也建立了民间行政观察员制度,对政府公务的各个方面进行监督。

  与2006年相比,今年新施行的管理办法多了“监督问责”一章,其中对违反管理办法的种种行为以及处罚措施,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这是一个可喜的进步。通过有力的问责和具体惩罚措施才能保障制度的权威性。

  公众期待,公开标准之后,加强信息透明、监督力度,坚决遏制差旅费上的腐败。陈吴俊 石家庄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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