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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28.46万套

2014年05月20日 16:49 来源:长春晚报 参与互动(0)

  自2006年启动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以来,我省先后实施了城市棚户区、廉租住房保障、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等“八路安居”工程。昨日,记者了解到,2014年至2017年,全省计划改造城市棚户区50.3万户。2014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开工28.46万套,其中改造城市棚户区15万套、1050万平方米。

  截至2013年年底,我省在9年时间里共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1.9亿平方米,使全省295.7万户、887.1万城乡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根本解决。

  2014年至2017年,全省计划改造城市棚户区50.3万户,基本完成6000平方米以上的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2014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开工28.46万套的工作目标,其中包括改造城市棚户区15万套、1050万平方米的城市棚户区改造。

  在改造当中,坚持“拆一还一”,不找差价,对合理扩大面积部分,只收建安成本;对在规定征收时限内迁出的居民,选择实物安置的,予以原征收面积20%的奖励等优惠政策;赠送回迁安置住房面积,进一步让利于民;对棚户区中的特困家庭,符合条件的直接纳入住房保障,让广大的困难群众得到实惠。

  同时,我省还大力推进城市危房改造工作。2013年7月,吉林省率先启动了D级城市危房改造工作,计划利用两年时间全部完成全省3.98万户D级城市危房和2万户塌陷棚户区改造任务。截至2013年年底,全省D级城市危房和塌陷棚户区拆除和协议签订率达100%,城市危房开工率达103.2%。

  今年,我省将把城市危房和城中村纳入城市棚户区范围,统一进行改造,年底前要将所有D级城市危房改造完成,回迁住房全部竣工。

  提高回迁安置标准,加快居民回迁安置进度。采取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棚户区居民回迁安置工作;通过先建安置住房后建商品房、先安置后征收、边安置边征收等有效办法,缩短征收安置周期;抓好配套设施建设,与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记者 曹秋平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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