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没有权力的清廉 哪来清水的衙门
一笔扶贫款从市到县被侵吞40%,从县到乡又被克扣40%;一张小农机具秧盘的国家补贴2毛5分,农技站就克扣1毛8分,站长还要贪3分;一个售价数百元的骨灰盒,民政干部也要拿15元回扣……扶贫办、农技推广站、民政局……近年来,腐败现象正向一些人心中的“清水衙门”蔓延,有些部门甚至成了腐败“重灾区”。
所谓“清水衙门”,习惯上指的是那些既没有实权,也没有钱,离大众视野较远的部门。这实在是一种误读。从本质上讲,所有公共权力都是一种资源,它的背后是利益。公共权力的行使,意味着对资源的配置和利益的分配。也就是说,有权力就有权力滥用和权力寻租的可能,而当权力可以换钱时,“衙门”也就无清水浑水之分,无非是量的大小,没有质的区别。
有人对“清水衙门”中的腐败难以理解,觉得权力不大,油水不多,其实,官员们若像蚂蚁一样一点一点的“零敲碎打”,这种“蚁贪”式腐败,危害又有什么不同?
“衙门”是行政权力的载体。只要是“衙门”就都拥有相应的权力,权力不分大小,“衙门”不分清浑,只要有权力存在,哪怕是微小的权力,也有腐败的可能。而失去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不论是“权重衙门”还是“清水衙门”,权力都容易被滥用,从而成为腐败分子肆意践踏的“自留地”。
为此,反腐的真正题中之义,应当是精心设计监督制约机制,让公权力放在日常的阳光下晾晒,制度监管比贪官震慑有用,日常监管比严打严抓有用,相互制衡比突击检查有用,这实是个常识。满贠盈(时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