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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全民健身条例将修订 小区体育设施拟公益性运营

2014年05月23日 15:08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今天上午,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民健身相关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记者在会上获悉,《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将适时修订,拟对居住区体育设施公益性运营、政府出资改造区分学校的健身区和教学区等方面修订。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康林介绍,从今年3月开始,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先后到6个区县,深入到街乡、社区、学校、体育场所进行检查。执法检查组认为,全民健身工作存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健身场地不足、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程度滞后、全民健身经费不足等问题。

  在被调查的906个居住区中,目前有体育配套设施的小区仅占51.21%,有室外场地的400个,占44.2%。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功能单一,缺乏像球类、田径等适合不同年龄特别是青少年的健身设施。在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方面,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全市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中小学有635所,占全部中小学的37.1%、比前几年有所下降。

  记者获悉,本市将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

  市体育局建议,修订过程中,针对居住区配套体育设施建设、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在北京市条例中明确各级政府是投资、建设主体,建成后统一由区县政府持有,由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负责或委托第三方专业体育服务公司负责公益性运营,区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管。

  针对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问题,打通制约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的政策障碍,由政府出资通过改造区分教学区域和健身区域,探索由第三方负责管理运营学校体育设施的路径,解决校园运动伤害的主体责任、赔偿机制。

  针对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问题,根据相关政策,研究确定本市大型体育场馆扶持范围、方式,高效利用公共体育资源。

  针对基层群众体育组织建设问题,将原来关于“体育类社会团体、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规定法规进行细化,降低注册登记条件,研究探索购买服务的方式和途径,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团体组织公共服务的力度等。

  针对健身服务人员队伍建设问题,在北京市条例中明确政府对公益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免费进行技能培训,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J224

  代表

  声音

  1 陈丽珠:建议幼儿园体育活动写入条例

  “体育运动应当是涉及全生命周期、全人群的一项事业。”陈丽珠认为,全民健身应当是青少年为重点,也不可忽略幼儿的发展。“我们应当从幼儿园开始,根据幼儿的心理和生理的特点,编制体育活动教学大纲,并且在条例中有所规定。”

  陈丽珠说,目前学校不敢开展难度高、危险系数大的活动。陈丽珠认为,体育课只是跑跑步、做做操、拍拍球,学生的力量、耐力、速度等素质越来越差,就更容易发生伤害,进入恶性循环。所以,应当合理安排运动项目的比例,逐渐加大课程难度。

  2 李福祥:条例应当适时修订

  李福祥说,《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是2005年施行的,但是它的上位法《全民健身条例》是2009年颁布的,“一般来说,上位法是地方法规的依据,我们应当按照国家法律对地方性法规进行完善。”李福祥建议,应当及时修订法规。此外,李福祥认为,对于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的问题,政府应当制定相关的配套措施和优惠政策,对管理、安全、经费、保险等问题进行细化和规范。

  3 宋慰祖:体育设施不能有人安没人管

  “现在每年很多长跑、马拉松、长走活动,其实参与的都是少数,并没有起到全民动员的作用。”宋慰祖认为,目前全民健身的现状是老年人的积极性高于青少年、政府重视活动轻视全民动员、重形式轻基础、重硬件轻软件。

  同时,宋慰祖在检查中发现,有些社区的体育设施处于有人安没人管、有人建没人修的情况,“体育设施本来就少,但是后期管理不到位,导致这些设备长年失修失去作用。”宋慰祖建议应当加大在后期管理方面的财政投入。

  4 陶庆华:应推动常规体育活动

  陶庆华建议,政府应起主导作用,重视推动健康理念的推广,调动市民积极性。“例如美国通过宣传册、广告,锻炼指南等一系列实用手册等方式,把健康理念渗透到市民思想中。”

  陶庆华认为,政府应当加强城市规划体系建设,将健身理念整合到土地利用、交通环境等规划中去,创造体育活动的环境。通过公园、自行车道、道绿的建设和改善,推动常规体育活动。陶庆华建议借鉴美国、德国的经验,打造进行体育活动的空间。

  5 李鸿江:中小学生体育课时间严重不足

  发言时,李鸿江列举了一系列数据,阐述国民体质健康令人堪忧。他说,中国青少年体质连续25年下降已是不争的事实,超重和肥胖比例迅速增加。去年北京1到6月高校非正常死亡36人,自杀21人,15到34岁成为自杀首位隐患。“我们应该反思,中国人重文轻武,知足常乐,而西方人崇尚力量和竞争。”他表示,运动时间少,活动场所少,环境污染空气质量也成为制约因素。同时,好好学习成为教育的唯一标准,扭曲了教育本质,违背健康素质教育。对于中小学生的监测数据显示,文化类课程课时严重超标,体育课和课外体育锻炼时间严重不足。

  6 陆杰华:提示市民空气质量是否适合户外运动

  报告指出,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程度在下降,陆杰华认为有经费、管理的原因,希望在今后的执法检查特别是《条例》修订时,学习国外的做法。比如韩国大中小学的体育设施均对外都开放,把社会大门和学校大门分开,并且有开放时间。“要解决好体育设施开放和中小学生安全之间的问题。”

  此外,他认为健身涉及到大环境问题。希望从大的系统内提示市民什么时间适合什么样的户外活动,并区别室内和室外活动。 本报记者 叶晓彦 J224

  数据

  1453个社区

  截至2013年底,本市共命名1453个北京市体育生活化社区,创建了40个体育特色村。

  6645个辅导站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全民健身辅导站6645个。

  49%

  目前本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为49%。

  2321片场地

  全市共有篮球、足球、乒乓球、棋类等专项活动场地2321片。

  相关

  《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10月1日施行

  本报讯(记者叶晓彦)在今天上午举行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与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该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在市人大法制委员副主任委员作该条例草案修改稿的修改意见报告时表示,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为了构建动物防疫共同治理的机制,立法当中应当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动物防疫违法行为,明确政府部门公开举报方式并及时处理的职责。法制委员会建议增加鼓励组织或者个人举报动物防疫违法行为,市和区、县政府对为查处动物防疫重大违法案件提供关键线索或者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在草案修改稿中,提出对市场销售活畜禽的行为规定了处罚,但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在这种情况下,对市场开办者也应当给予处罚。因此,法制委员会建议在有形市场现场销售活畜禽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经营的活畜禽和器具,对销售者可以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市场开办者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立法不仅要规范动物防疫工作,还要对宠物的管理予以规范。法制委员会认为,从国际经验来看,各国有关宠物的立法大多是从动物保护、动物福利的角度进行规范。我国动物防疫法主要是从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角度,来规范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等措施和动物防疫的监管,并且规定了有关宠物疫病的内容,重点是针对由猫、犬引起的人畜共患病的预防。有关宠物方面的规范,可以在立法条件成熟时制定专门的法规。(记者叶晓彦)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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