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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拟出台规定:公路晒粮最高罚3万

2014年05月23日 16:25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5月20日,济南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济南市农村公路条例(修订草案)》和《济南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修订草案)》进行初次审议。目前已将两件法规草案通过市人大公众信息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6日。

  其中,《济南市农村公路条例(修订草案)》规定,在农村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打场晒粮、堆放物料、种植作物,挖沟引水、漫路灌溉、采石取土、倾倒垃圾及撒漏污物以及其他影响农村公路通行的行为,最高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记者 郑心茹)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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