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鼓励低价药品生产经营 拟制定低价药品清单
2014年05月26日 16:16 来源:拉萨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近日从自治区物价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鼓励低价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自治区物价局将于近期制定公布我区低价药品清单,取消列入清单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限制。
自治区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该局已经发布了《关于申报低价药品有关情况的通知》,我区的各药品生产企业,须根据自生产经营状况,对属于自治区定价范围、有必要列入清单的药品提出具体意
见,并附相关药品名称、剂型、规格、现行最高零售价格和定价文件,以及药品说明书等材料,于6月6日前以书面或电子版形式反馈西藏自治区物价局。(记者孙靖宇 见习记者李克荣)
【编辑: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