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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出台意见:6月15日后露天烧烤禁“露头”

2014年05月28日 13:55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27日,济南出台《济南市露天烧烤餐饮经营管理指导意见》,明确露天烧烤餐饮经营应采取室内制作,不得室外加工、制作、销售,并于6月15日前实现无露天烧烤。

  据了解,济南目前有露天烧烤摊470多处,其中不少都存在污染空气、占道经营的情况,让周边的居民不堪其扰。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济南市出台了《济南市露天烧烤餐饮经营管理指导意见》,希望能够按照“疏堵结合、规范提升、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对露天烧烤的规范整治,打造具有济南特色的烧烤餐饮。

  《意见》中所称的露天烧烤餐饮经营,是指烧烤餐饮单位或个人在属地政府或高新区管委会同意并经市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部门审批设立的固定区域内,开展露天烧烤经营的服务行为。

  在经营场所方面,露天烧烤餐饮要符合环保、城管、公安的相关要求。食品安全方面,要求露天烧烤要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露天烧烤餐饮经营应采取室内制作,不得室外加工、制作、销售。

  此外,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部门、商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商部门、环保部门、公安部门在整治露天烧烤中的职责,也在《意见》中进行了明确。

  为了实现对露天烧烤的整治和规范,济南市设定了明确的时间表,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作为露天烧烤规范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在6月5日前完成露天烧烤餐饮场所的设置,设置场所后,各区、各街道办的联合治理队伍,引导露天烧烤餐饮业户进入设置的场所经营,同时对有经营店面的烧烤餐饮业户提升改造现有设施,实现油烟排放达标,对不按要求进入设置场所经营和不按标准提升的烧烤餐饮业户坚决依法取缔,实现无露天烧烤,《意见》明确这项工作要在6月15日前完成。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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