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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延误“免责”前提是信息透明

2014年05月28日 14:27 来源:济南日报 参与互动(0)

  中国民用航空局日前发布的《民航局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对航班正常保障和延误处置做了详细规定。其中规定,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应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新京报》5月27日)

  民众并非不理解航班的延误,而是反感于相关信息的遮遮掩掩、推托拖拉。本来,航班延误不符合任何一方的利益,航空公司本可以采取更积极、更主动的措施公开信息,取得民众的理解、谅解,消弭可能出现的不满情绪。但如果动辄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架势,无视民众的焦虑,则很容易酿成矛盾和冲突。

  一方面,航班信息不很透明,一方面,新规中却有“费用由旅客自理”的规定,这很容易触动社会的痛点,并成为新一轮民众吐槽的开端。此前的航班延误提供餐饮住宿,更多的是一种安抚策略,是航空公司积极主动与乘客沟通的姿态,若是在新规实施后,连这样一种姿态都没有了,估计乘客一时难以接受。

  具体到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新规,希望有关方面能够畅通言路,倾听民众的声音,走出部门立法的误区,真正从公共利益出发,推进信息公开透明,让新规成为约束相关各方的权威依据,引导民航业真正走市场化道路,在公平竞争中实现良性发展,而不只是部门利益的保护神。(胡印斌)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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