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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龄童被伙伴推下水成植物人 赔偿款至今没拿到

2014年05月29日 10:20 来源:浙江在线 参与互动(0)

  前天上午,孙萍从越城区人民法院领到了一笔2000元的司法救助基金后,连声向法官道谢。“六一”儿童节前,孙萍的侄子孙亚康成了今年越城法院首个司法救助基金发放对象,尽管金额不多,但对孙亚康一家来说却是雪中送炭。

  孙亚康今年才8岁,去年清明小长假期间他因玩耍遭遇飞来横祸。孙萍说,其弟弟一家从外地来绍,靠捡破烂为生,本来经济就相当拮据。去年4月4日下午1点左右,其弟弟的儿子孙亚康和小伙伴成某在鉴湖镇玉屏村濮山村玩耍时,被成某推进河里。根据派出所记录,成某因惧怕家长责骂始终未向路人及家长求助,导致孙亚康因溺水时间过长昏迷不醒。

  “他们去了很多家医院,我侄子最终被认定为脑死亡。”孙萍说,目前侄子的医疗费用已高达近30万元,他们一家已债台高筑。去年6月,他们向法院起诉成某一家,希望对方能够给予一定的补偿。因为双方均为未成年人,根据本案发生的实际情况和过错,最终法院认定成某的父母承担70%的责任。“法院判决对方需要赔偿2.8万元,可至今这笔钱一分也没拿到。”孙萍说。

  记者了解到,去年7月份,越城区法院就孙家诉请的前期医药费作出判决。今年3月份,孙家针对后续医药费又提起了诉讼。可因成某一家事后已搬至其他地方,现在下落不明,导致赔偿款无法落实,这给孙家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

  考虑到孙家的实际情况,日前越城区法院决定给予孙亚康2000元的司法救助金。“儿童节快到了,也算是一份节日礼物,希望孩子能早日恢复意识。”前天,在救济金发放现场,越城区法院有关法官说。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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