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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误航班旅客餐食自理引争议

2014年05月29日 10:28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5月26日中国民航局公布了《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拟于10月30日正式实施。其中,天气原因引发航班延误,由旅客为食宿买单引发争议。

  《规定》就航班延误时的主体责任和权益保障作出初步规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对航班正常保障和延误处置作了详细规定,提出机坪延误超2小时须提供饮食;航班延误时航空公司如未按规定处理将面临最高10万元罚款等。

  始发地由于天气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情况十分普遍,旅客对自理食宿这一规定不满,尤其对餐食自理一项。纷纷质疑:自己耽误了时间还要多花钱,况且食宿标准也不明确。

  据记者了解,武汉航空市场在具体操作时,并非严格让旅客买单。目前各航空公司在因天气原因长时间延误的情况下,一般是主动提供免费盒饭。“如果新规要旅客买单,岂不是以后连盒饭都要自己掏钱?这显然不现实。”武汉一网友说。

  实际操作中,有时因旅客情绪激动等原因,虽因不可抗力造成延误,有时旅客也能从航空公司得到赔偿。各家航空公司赔付标准也不一样。民航人士认为,新规实施后,航空公司什么情况下该赔、如何赔,都将有据可依,避免“机闹”。

  《规定》还明确,承运人应制定并对社会公布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方案,方案中应明确是否对航班延误进行补偿,以及补偿的范围、条件、标准等内容。武汉民航人士认为,各航空公司肯定会相互比较,不会轻易推出。

  机场问讯 027-85819111

  链接>>>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承运人应向旅客提供食宿;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承运人应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记者 韩玮 实习生 陈红艳)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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