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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节必令”绝非例行公事

2014年05月30日 14:28 来源:济南日报 参与互动(0)

  端午节临近,为坚决刹住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的不正之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5月29日推出“清廉过端午——— 纪检监察机关在行动”专题。专题开设举报窗口,欢迎广大群众对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的不正之风进行监督。网站还将及时发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行动,对查处的典型问题通报曝光。(5月29日《法制晚报》)

  “逢节必令”,已成为中纪委“节日反腐”的制度安排,而且是节节各有侧重——— 中秋节狠抓公款送月饼,春节严查公款购买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五一”狠刹公款旅游之风,端午则紧盯公款送粽子。

  “节日腐败”早就成为官场的潜规则,中纪委“逢节必令”,其深意显而易见,就是要让廉政的警钟长鸣,通过招呼在前、警示在先,使官员“每逢佳节倍思清”。可以说,“逢节必令”释放的是真诚的关爱、善意的提醒、严厉的告诫。杜绝节日腐败,就需要这样锲而不舍地“例行”公事,并且通过节前友情提醒、节中明察暗访、节后曝光问责的“三部曲”,一锤子一锤子敲下去,一节点一节点抓下来。

  “逢节必令”能否堵住形形色色的腐败行为,还有待实践检验。不过,从每次节后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晒出的账单看,违纪现象依然屡禁不止。比如今年“五一”过后,仅中纪委点名通报的,就有6起公车私用,20起公款出游,还有52人凭白条进景区……而且不容小觑的是,个别官员违纪手段更为隐秘,“曲线”谋利变招更多。

  由此而言,“逢节必令”绝非例行公事,除了逢节必查、逢查必严,像“商鞅立木”那样让“禁令”立威外,更得靠制度、靠监督锁住权力、管住私欲,用明规则彻底打掉潜规则,让“节日腐败”真正失去土壤、失去通道、失去市场。当廉洁过节深植于官员内心,不再需要层层发文件、节节下通知来“提醒”的时候,那才是官场风清气正之日。(徐剑锋)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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