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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完善“分工与分享”,水污染治理方有新格局

2014年06月04日 11:14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一言以蔽之,环保事业从不是政府部门一家之责。能否打造完善的责任分摊、业务分工、收益分享方案,决定了新一轮水污染治理的走向。

  从1994年大规模治理淮河至今,全国治理水体污染从未间断过,但实效与预期并不一致。“市长说,地下铺了管网,把几百亿埋在地下,老百姓也看不见,我怎么能干这个事儿呢!”在一个沿海城市调研时,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听到这样的话。据此有专家透露,《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近日将上报国务院审议,其核心是关注工业废水处理。在政府和排污企业之外,依靠第三方机构治污被寄予新的希望。

  工业社会的生产,素来以“消耗能源、排出废弃物”为基本形态。在此前提下,“治污”问题,注定不容回避。若将之分解,则大致有三个部分,即成本如何分摊、过程如何维系,以及受益如何分享……遗憾在于,在过往的实践中,我们并未很好找到上述问题的答案。

  谈及水污染治理,骆建华所举一例引发广泛共鸣。“地下铺了管网,把几百亿埋在地下,老百姓也看不见”——其隐含意味,显然在于揭示了“水处理”方面,官方的消极态度。事实上,水污染防治的筹资之困,一直困扰着职能部门。鉴于此类投资花费巨大、回报周期太长,加之不那么“耀眼”,故而公共财政为之买单时,总是一副不情不愿的架势。

  为让水污染治理更可持续,相关部门开启了不同尝试。在一系列新思路中,引入第三方机构治污,被普遍认为是一条可行路径。吸纳环保企业加入治污事业,旨在将之专业能力与职业精神,转化为现实的治污生产力。由财政出资购买现成的环保服务,避免了公共机构重复性进行前期积累和软硬件建构,从而更好整合、发挥了市场既有的企业潜力。

  除了“直接花钱买服务”之外,由官方出面“搭建更多元的激励机制”,也被视为共同治污的有效手段。“在治理过程中,第三方不收取治污费用,而是在治理完成后,从治污成果中受益”。这种全新的游戏规则,既切实缓解了财政压力,同时也能给治污企业带来足够刺激:不是直接收取“服务费”,而是通过环境改善之后的土地升值、产业建设等途径获益,推动着专业的治污公司,更积极参与其中。

  高效的水污染治理,要求职能部门与环保企业,能具备高度的协调一致性。在“追求美好环境”的共同价值追求下,让环保企业能充分分享治污的收益,显然更为迫切。事实上,今后的水污染防治,必然会变得愈加开放包容。一方面是分工更精细,产学研三方边界更明确,同时兼有深度合作;另一方面,则是资源配置更优化,“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理应成为常态。

  一言以蔽之,环保事业从不是政府部门一家之责。能否打造完善的责任分摊、业务分工、收益分享方案,决定了新一轮水污染治理的走向。(相关报道见6月3日《中国经济周刊》)(蒋璟璟)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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