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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见网友疑遇酒托 约会喝饮料消费三千多元

2014年06月04日 11:28 来源:贵阳晚报 参与互动(0)

  通过微信认识一女子,被她带到一酒吧消费了三千多元,一男子怀疑遇到了酒托,但由于未能得到消费清单与付款凭证,只能放弃维权。

  贵阳市民余先生说,6月2日下午,他使用微信摇一摇功能,加了一陌生女子。简单的聊天之后,该女子称一个人过节孤单,想找人一起耍。当晚19时许,余先生与该女子相约在文昌北路见面后,该女子便提议去附近酒吧玩耍。

  余先生与该女子在酒吧内待了大约一小时,两人消费了两杯茶、两杯咖啡和三瓶红酒。结账时,店方告知余先生总共消费了3008元。余先生说,当时数名酒吧工作人员围着他,无奈之下他只好掏出身上的500元现金,又刷卡支付了一千五百元才脱身。而女子称她在酒吧等朋友来支付剩余的钱。事后,余先生说,他根本没想到酒水会这么贵,因此该女子点单时,他也没注意。

  余先生报警后,民警建议他向12315投诉,但余先生并未得到消费清单和付款凭证,只得放弃维权。据贵州省大谋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陈俊介绍,如果市民遇上酒托,可要求返还相应价款;如遇消费场所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支付高额价款,则可能涉嫌强迫交易罪;若已支付价款,注意保留消费清单、付款凭证等证据以便维权时有据可依。(朱玉 张鹏)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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