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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富县公安局副局长借用他人警衔警号被警示训诫

2014年06月04日 15: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6月4日电 据新华社官方微博“中国独家报道”消息,近日,多家媒体曝出“陕西富县一新上任公安局副局长借用他人警衔、警号”,有媒体质疑该副局长为假警察。

  记者从富县人民政府了解到,目前借用的警衔、警号已经归还,并对借用和借出的涉事双方做出责令纠错和警示训诫(诫勉谈话)处理。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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