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开出首张电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今日(3日)上午,太原市欣宇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领到了山西省第一张电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意味着我省移动、电信、联通三大电信运营商及其所属的340户企业正式纳入营改增,迈进增值税时代。
据了解,以前电信行业缴纳3%的营业税,实行“营改增”后,三大电信运营商提供语音通话等基础电信服务的企业适用税率为11%,提供视频电话、呼叫转移、彩信动漫服务等中小型增值电信业务的企业适用税率为6%。中国移动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孙卫东说,营改增前期由于进项税抵扣不充分,税负可能会有所上升,但营改增政策对电信行业是长期利好的,从整个国民经济看,由于电信服务业辐射面宽,连锁效应广,实行增值税后购买电信业服务的企业会得到相应的进项税额抵扣,更多的企业会享受改革红利。从中长期来看,随着企业投资不断增加及更多行业如销售不动产等上游行业逐步纳入营改增范围,电信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也会逐步增加,电信企业的税负会更加趋于合理。
孙卫东介绍,营改增试点政策对企业发展长期利好,将进一步刺激电信企业加大投资,促进打造现代通讯业升级版,特别是推动4G网络等电信基础设施建设,使广大消费者享受到更优质的通信服务。
山西省国税局副局长张有乾表示,前期纳入“营改增”试点的交通运输等行业都是相对独立的领域,而电信业是重要的生产性服务业,与每个行业和个人都息息相关,实施“营改增”预示着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公平了税负,增加下游企业进项税抵扣,让更多的企业享受到改革红利,降低了产业链的整体税负,为促进全省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增添了新动力,同时也保证了“营改增”试点工作的有序推进。(记者 赵德伟 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