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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实现船舶出口岸手续签注一体化

2014年06月05日 09:23 来源:文汇报 参与互动(0)

制图 任萍

制图 任萍

  国家海关总署昨天举行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的在线访谈披露,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首个试点项目已于5月28日上线试运行。此外,海关总署拟在6月30日之前推出第二批7项“可复制、可推广”的监管服务制度,全部为通关便利化措施。结合此前已经推广的7项,海关总署初步计划于今年三季度在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先行推广14项措施。同时,上海海关也计划同步或提前进行复制、推广。

  “单一窗口”符合国际惯例

  上海自贸区正在力推贸易便利化、监管高效化,建立“单一窗口”正是一大突破口。自贸区海关工作组组长张华鲁昨天透露,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首个试点项目上线运行后,海关、检验检疫、边检、海事共同将准予船舶离港电子放行信息发送至“单一窗口”平台,海事凭电子信息签发船舶出口岸许可证,实现船舶出口岸手续签注一体化,进一步提升口岸执法效能。

  “单一窗口”符合国际惯例,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目前,海关总署等在上海洋山保税港区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试点,依托上海电子口岸平台,实现贸易和运输企业通过单一平台一点接入、一次性递交满足监管部门要求的格式化单证和电子信息,监管部门处理状态和结果通过单一平台反馈给申报人,监管部门按照确定的规则,共享监管资源,实施联合监管。而企业通过“口岸单一窗口”界面可一站式办结所有通关手续,避免在各执法部门之间串联奔走、分别提交单证、现场等候审批结果等环节,从而节省大量人力和时间成本。

  第一批7项措施初见成效

  张华鲁介绍说,自贸区挂牌成立之初,海关总署就从创新海关监管、支持功能拓展、推进政策落实、加强风险防控、建立协作机制等5个方面出台了18条措施,提出了“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通关模式、选择性征税等措施。

  今年4月22日,在海关总署的领导下和前期试点的基础上,上海海关又决定分批推出14项“可复制、可推广”的监管服务制度。其中,“先进区、后报关”、区内自行运输等7项制度在5月1日之前推广实施,其余7项制度在6月30日之前推广实施。除了这14项制度安排,下半年上海海关还将按照“成熟一项、推广一项”的原则,继续推出一些改革创新的制度安排。

  已经推行的7项制度创新分别是先进区后报关、区内自行运输、加工贸易工单式核销、保税展示交易、境内外维修、期货保税交割和融资租赁,其中前3项是通关便利,后4项是功能拓展。

  自贸区海关工作组第一副组长舒琴芳表示,第一批制度推广实施以来,除了原来的试点企业,还吸引了一些企业参与。比如“先进区、后报关”,原来有47家试点企业,制度推广后,又吸引了一些像3M公司这样产品涵盖各个领域,日常进出口申报品名多、型号杂、数量大的企业。

  以“区内自行运输”为例,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是第一批“自行运输”试点企业,运输路径是从外高桥保税区到洋山保税港区。采用自行运输模式之后,公司平均每辆车可以节约半个小时的等候时间。从外高桥到洋山,2吨的车辆可节约50元/车,5吨的车辆可节约100元/车。

  舒琴芳表示,第二批7项全都是通关便利措施,分别是批次进出集中申报、简化通关作业随附单证、统一备案清单、内销选择性征税、集中汇总纳税、保税物流联网监管、智能化卡口验放管理。这些措施大幅减少企业申报次数,减轻企业负担,加快企业物流速度,有效降低通关成本,推进自贸区一体化运作。

  此外,海关总署已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并完成了信息系统开发,计划在7月推出保税货物跨关区特殊监管区域间的“分批送货、集中申报”业务。届时,自贸区和周边一些出口加工区之间货物的流转即可适用该模式。(记者 傅盛裕 唐玮婕)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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