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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憾“均未达标”期待“知耻后勇”

2014年06月05日 10:45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此前我省刚公布2013年环境状况公报,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年评价,去年我省13个省辖市空气质量均未达标。选择这个时间节点发布公告,显然是为更有针对性、更鲜明地回应百姓对环境问题的关切,值得点赞;但面对如此严峻事实,除例行公告外,这些城市是不是更应尽快明确如何整改的硬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在分析“未达标”原因时,一些地方十分强调“客观”因素,比如认为去年我国包括江苏13个省辖市在内的74个城市,率先实施了加严的新空气质量标准,因此74个城市中仅有3个城市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等等。

  呼吸清新空气这个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倒成了现在老百姓最幸福的追求,值得深思。正是这个“加严的新标准”,让我们清醒意识到空气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国家之所以推出这个“加严的新标准”,就是要树立一个更科学更严格的标杆,倒逼各地拿出硬措施,“知耻而后勇”,让空气质量得到真正彻底的改善,让所有百姓都能畅快地“深呼吸”。

  在这个“加严的新标准”面前,期待省内各城市能化压力为动力,率先“达标”甚至优于标准,当下要让社会公众尽快看到这一勇气和决心。这两年,我省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把改善空气质量作为一项最紧迫、最重要的民生工程。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环境质量与群众期望还有很大差距,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继续推进,资源环境问题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硬约束”,成为我们必须跨越的一道坎。诚如省委领导所强调的,破解生态“硬约束”,须有切实“硬措施”,“要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零容忍’;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期待更多的城市能及时拿出“硬措施”。

  国务院日前出台规定,将空气改善与干部政绩考核挂钩,我省也正在研究实施细则。今年全国两会上,有政协委员建议,把空气污染防治作为考核政府官员政绩的指标之一,实行“一票否决”--发生恶性空气污染事故的地方政府官员,不得再担任领导职务。至于如何挂钩,需有科学合理的考量,既考虑历史因素,也要结合各地的发展实际,但标准要“严”,细则要“实”,各项措施才能真正“硬”起来。(耿 联)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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