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个体、私营经济吸纳765万人就业
2014年06月05日 14:53 来源:辽宁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在6月4日召开的辽宁省私营企业第四次代表大会上了解到,我省非公企业生产总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已达60%以上,超过国有企业。
我省高度重视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支持个体和私营经济发展的举措。截至2013年底,全省个体工商户达到170万户,私营企业达39.1万户,个体、私营企业的从业人员达到765万人以上。
据了解,个体、私营经济在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日益突出。一是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我省数量最多、比例最大的企业群体;二是我省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速度远高于全省经济增长的速度;三是个私经济已成为推动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的重要力量和支撑县域经济的主体。全省大部分县(区)财政收入的50%至60%来源于个体私营经济,个别县(区)达到了80%以上。同时,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解决就业的主渠道,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和90%以上的新增就业岗位。
今后,我省个体私营组织将继续加大服务力度,在信息交流、技术创新、人才引进、培训教育、维护权益、信贷融资、信用建设等方面,为私营经济发展开展全方位的服务。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文科、省政协副主席陈铁新出席会议。副省长潘利国出席会议并讲话。(记者 于风)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