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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查处“假低保”应该追究刑责

2014年06月10日 09:28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死人保、富人保、关系保、福利保”,各色人等显神通,农村低保金成了“唐僧肉”,而真正需要低保政策救助的弱势群体却领不到低保金。6月初,湖南省耒阳市通报发现并清退了402名不符合政策的低保对象,部分涉事官员受到纪律处分。

  ——上述名目繁多的“保”的最终目的就是骗取不符合政策的低保待遇,因此都可称为“假低保”。为了骗取低保,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只能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这正符合刑法上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因此,对于涉案村官和当事人必须依法惩处,达到司法解释规定的刑事立案标准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翟正文整理)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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