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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南城近九成泳池不合格 存视觉盲区等安全隐患

2014年06月10日 09:50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炎炎夏日,泳池游泳本是惬意的休闲锻炼方式,但是因为泳池的安全隐患及个人安全意识单薄,几乎每年东莞夏季都会发生几宗泳池溺亡事件。

  昨日下午,市体育局召开了全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接下来全市所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包括游泳池将重新申领新的经营许可证,而新证必须达新的国标才能颁发。

  昨日的会议上,南城还通报了辖区内游泳池检查情况,近9成泳池达不到相关开放技术要求。而据了解,东莞目前绝大多数泳池都存在弯弯角角,景观池兼游泳池等情况,存在视觉盲区等安全隐患,达不到新国标要求。

  此外,因为流动性大、待遇低等原因,东莞全市救生员缺口也很大。

  现状:

  绝大多数泳池不达国家安全标准

  据了解,今年 4月5日,南城广彩城酒店健康活水世界发生孩童溺亡事件。之后,南城有关部门也对辖区内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进行了大检查。昨日的会议上,南城通报了此次检查情况。

  据南城体委工作人员介绍,南城共有高危经营场所49家,其中经营性游泳场所45家,但只有5家游泳池达到了广东省游泳场所开放条件的经营规范要求,合格率为11%,不合格的游泳池占89%。

  东莞市体育局相关负责人说,新国标要求非常高,例如游泳池应无视线盲区等条件,几乎绝大多数游泳场所都无法达到标准。

  据了解,接下来东莞市体育局将组织进行一次全市游泳场所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等。其中,6月9日至7月25日为各镇街自查自纠阶段,7月25日至8月30日为检查小组抽查阶段,其间将抽检各镇街50%以上的游泳场所。

  东莞救生员缺口大

  在昨日的会议上,记者还了解到,目前东莞救生员缺口很大。

  东莞市体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救生员的流动性大是重要原因。

  该负责人介绍,目前东莞的救生员有两种,一种是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游泳救生员证,一种是持有关部门认可的上岗证的游泳救生员。“国家的证要求很高,除了技巧和身体素质等的考核,还需要考文科。”

  该负责人说,“目前的现状是,有国家的救生员证,就能去待遇更好的地方,东莞的工资水平很难留得住。比如,深圳那边能给到4500多元,东莞一个月给你发2000~3000元,是人都往深圳跑咯。”除了本身待遇不高外,这一行也比较辛苦,所以愿意做救生员的人也不多。

  提醒:泳客需注意游泳馆资质

  市体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在选择去游泳馆游泳避暑时,要注意游泳馆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各项标准是否达到国家标准。

  同时,该负责人还提醒,市民在选择游泳馆游泳前,一定要注意游泳馆是否配备有相当数量并且具有上岗证书的救生员。

  此外,该负责人表示,注意泳池内部出水口是否安装有防护设施也十分必要,很多泳池事故都是由于防护网缺失导致的。

  链接:

  南城不合格泳池

  存在的问题

  1.有27家没有办理高危险性游泳场所经营许可证;

  2.有38家没有广播设施,有28家没有上岗人员的健康证和救生员证;

  3.有25家没有“游泳须知 ”、安全警示牌、救生员管理制度和救生应急预案等;

  4.有28家游泳池壁、池底存在1个以上出水口和排水口没有防护网,部分泳池既当景观池又是游泳池。游泳池建造不规则、弯角较多存在安全隐患,救生员所需人数就相应增加,由于游泳池变成了景观池,泳池底部建成了深蓝色,夜间救生员就会难以观察到池底情况;

  5.有35家游泳池的强制性浸脚消毒池达不到规范要求;

  6.有27家游泳池夜间开放灯光达不到要求;有15家游泳池在男女更衣室、存放衣物和淋浴室方面达不到要求;

  7.另有28家游泳池采取对外招投标出租的形式经营,有些泳池是价高者得,不管中标者是否熟悉泳池的管理,也不挂救生员数量是否达到开放的规定和要求,无法保证游泳者的生命安全,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

  泳池开放条件和与技术要求新国标

  1.游泳池应无视线盲区。

  体育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条标准为新增标准,意即为救生员在救生台上能一眼看完游泳池全部区域。据介绍,目前东莞多数小区内游泳池因兼有景观池,弯弯角角太多,还有假山假岛等,这些景观性设施导致视线盲区的存在。按新的国家标准,几乎全市所有的泳池都不达标。  

  2.增加游泳池浅水区和儿童泳池水深规定,浅水区游泳池水深应不大于1.2m,儿童游泳池水深应不大于0.8m。

  体育局工作人员表示,此标准也是新增标准,目的是为了减少儿童溺水事故的发生。  

  3.带出发台的游泳池,从出发端开始延伸至少6.0m的范围内,水深度应不小于1.35m。

  体育局工作人员表示:此前发生过泳客跳水因水深不足,直接撞上池底地面的事故,1.35m的水深可防止此类事故发生。

  4.更衣室与游泳池之间应设置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并规定了消毒池的长、宽、水深以及游离性余氯的含量。

  体育局工作人员介绍,强制脚部消毒是因为部分泳客可能患有足部疾病,强制消毒可避免疾病传播。  

  5.水面面积在250㎡以下的游泳池,应至少配备游泳救生员3人;水面面积在250㎡以上的游泳池,应按面积每增加250㎡及以内增加1人的比例,配备游泳救生员。

  据体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这一人员配备标准相比旧规有所提高,增加了1人,目前东莞游泳场所几乎很难达到这一标准。(记者陈臣、王进波)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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