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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生育保险新措施:无需备案就可享分娩结算

2014年06月10日 10:44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以前还要本人到医保部门备案登记才能进行分娩结算,现在直接到医院生崽就是了。”市人社局日前发布的便民措施着实让准妈妈们省了不少心。新措施取消了生育保险参保人员怀孕20周以后需本人到医保部门登记备案,才能到生育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分娩就诊结算的规定,改为参保人员凭准生证、医保手册可直接到全市任一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就诊、分娩和费用结算。不过想要异地生育的准妈妈,还是应该在怀孕20周后至分娩前到市医保局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异地生育备案报销并不麻烦

  “政策越来越方便老百姓,作为一名准妈妈,我为长沙生育保险政策点赞。”在长沙某事业单位上班的赵晨曦告诉记者,单位给她买了生育险,她想回常德老家待产。“现在异地生育的情况比较多,相关手续的办理和报销并不麻烦。”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理异地生育保险首先要进行备案登记。

  女职工在怀孕20周后至分娩前,填写《生育人员异地就医登记表》,由单位签字盖章、异地分娩医院的医保科签字盖章、异地医保中心签字盖章,并在分娩前由单位专干持《生育人员异地就医登记表》及医保手册、准生证到长沙市医保局进行备案登记。

  异地就医备案登记一旦办好,从准妈妈分娩之日起至8个半月内,单位带着医保手册、夫妻双方身份证、准生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诊断证明、住院病案首页(盖章)、费用明细发票(原件)及汇总清单(盖章)、产前检查门诊发票 、《生育人员异地就医登记表》等相关资料,每周二到长沙市人社局二楼政务公开大厅生育保险科33号、34号窗口提交,就可以报账了。

  单位不缴生育保险职工可投诉

  “生育保险制度在长沙已经运行了整整10年时间。”市医保局生育保险科科长曹翔介绍,制度规定,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工资或者生育津贴以及生育、流产的医疗费用,所在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该负责人强调,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职工个人是不缴生育保险费的,只要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就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工购买生育保险。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或者损害了职工的相关权益,职工可以拨打84428020,向市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链接

  各区生育保险业务经办处

  芙蓉区医保中心:84683567(人民东路189号)

  雨花区医保中心:85880225(雨花区政府大院)

  天心区医保中心:85899271(湘府中路258号湘府东苑会所)

  开福区医保中心:84558018(金霞大道开福区政府机关大院)

  岳麓区医保中心:88999319(金星大道北段517号)

  高新区医保中心:88982726(麓谷麓泉路)(记者 李静)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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